《贵州省册亨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的ZG-28/01等3个地块调整论证报告》、《册亨县高洛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3地块调整报告》已编制完成,且经县城乡综合规划审查委员会2020年12月31日第七次审查会通过审查,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程序报批。在上报审批前,现依法向社会公示。
为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现将《贵州省册亨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的ZG-28/01等3个地块调整论证报告》、《册亨县高洛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3地块调整报告》规划主要成果予以公示,诚请广大市民踊跃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公示期自2021年1月20日至2月21日止。
公示网址:http://www.gzch.gov.cn/zwgk/tzgg/bmgs/202101/t20210120_66217176.html
市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文字稿送到册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985799987@qq.com
联系人:韦燕
咨询电话:0859-4211137
《贵州省册亨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的ZG-28/01等3个地块调整论证报告》
一、基本情况
ZG-28/01、ZG-29/01、ZG-30/01位于巧马工业园区者告片区,ZG-28/01地块的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面积1199.06㎡;ZG-29/01地块的用地性质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面积28563.62㎡;ZG-30/01地块的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面积6799.18㎡。
二、开展论证背景
为做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保障,经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工科局等部门及园区办多次进行实地踏勘论证,一致认为巧马工业园区ZG-29/01地块是我县3万吨粮食储备库(县级战备粮储备库)最优选址地点,但按照项目建设规模需占用土地34511㎡,而ZG-29/01地块面积只有28563.62㎡,项目选址于此需占用ZG-28/01、ZG-30/01地块。为保障县级战备粮储备库的如期建设,巧马工业园工区向县规委办公室提出对册亨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的ZG-28/01等3个地块性质及经济技术指标进行论证的申请。
根据《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第7条“因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建设需要导致已出让或划拨地块大小及相关建设条件发生变化的可进行调整”的规定,为确保《册亨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业主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对册亨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G-28/01、ZG-29/01、ZG-30/01地块涉及调整的地块用途、经济技术指标进行论证,并已通过县城乡综合规划审查委员会2021年12月31日第七次审查会通过审查,现将《贵州省册亨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的ZG-28/01等3个地块调整论证报告》进行公示。
三、具体论证内容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用地性质调整,调整前后用地控制指标对比对下:
地块 编码 | 用地代码 | 用地 名称 | 用地面积(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常住人口 | |
原规划 | ZG-28/01 | M2 | - | 3.8397h | ≥0.8 | ≥35 | ≤20 | ≤24 | - |
调整规划 | ZG-28/01 | M1 | - | 3.8397h | ≤0.8 | ≥25 | ≤20 | ≤24 | - |
原规划 | ZG-29/01 | W1 | - | 3.2191h | ≥0.8 | ≥35 | ≤20 | ≤24 | - |
调整规划 | ZG-29/01 | M1 | - | 3.2191h | ≤0.8 | ≥25 | ≤20 | ≤24 | - |
原规划 | ZG-29/01 | A1 | - | 0.6799h | ≤1.5 | ≥45 | ≤30 | ≤24 | - |
调整规划 | ZG-29/01 | M1 | - | 3.2191h | ≤0.8 | ≥25 | ≤20 | ≤24 | - |
《册亨县高洛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3地块调整报告》
一、基本情况
册亨县高洛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3地块位于块位于高洛新区,老城区东面,望安高速南侧,总用地面积为0.28公顷。本次调整主要涉及到用地性质及用地指标的调整。申请将B-03地块二类住宅用地(R21)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A1)。
二、开展论证背景
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中明确了“居住街坊”尺度为150-250m,由城市道路或用地边界线所围合,用地规模约2-4公顷,是居住的基本生活单元。本次控规调整地块B-03原控规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地块由城市道路围合而成,符合居住街坊的划分。但是,地块总用地面积为0.28公顷。根据地块的经济价值评估,作为居住用地该地块面积太小、经济价值低,不宜划分为居住用地使用。
原控规规划行政办公用地面积1.0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0.50%,人均规划用地0.32m²/人。规划布局在坡荣区、高洛小学西侧,下高寨区分设街道办。原控规行政办公用地未达到《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规定0.8%-1.2%的规划占地比例,且人均规划用地也未达标。原控规规划行政办公用地分布不均等,本次调整地块周边区域缺乏行政办公用地。
为保障《册亨县高洛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册亨县自然资源局特委托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对册亨县高洛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3地块涉及调整的地块用途、经济技术指标进行论证,并已通过县城乡综合规划审查委员会2020年12月31日第七次审查会通过审查,现将《册亨县高洛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3地块调整报告》进行公示。
三、论证结果
调整主要将B-03地块二类住宅用地(R21)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A1)。调整后地块编号为TZ-B-03,用地性质为(A1)行政办公用地。用地面积为2797.37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实际放线为准);容积率控制在1.5;块建筑高度控制在27m,建筑密度为22.2%;绿化率35%,停车位30个。
册亨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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