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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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5-30 03: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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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府办发〔2013〕108号
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县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领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罗 锦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陆明旺 县政府办副主任
代安泽 县文体旅广电局局长
成 员:方 华 县发改局局长
陈 谨 县教育局局长
韦永国 县民政局局长
张德霖 县国土局局长
李克林 县统计局局长
贺明勇 县民宗局局长
杨建华 县档案局局长
杨秀学 县贸科局局长
周朝武 县审计局局长
韦正江 县财政局副局长
沈堂江 中国人民银行册亨县分行行长
彭 龙 县文物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文体旅广电局,由代安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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