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HX/2019-1650368 | 发文日期 | 2014-06-25 | 发布日期 | 2014-06-25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网站公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或三级指标) | 考评标准 | 考核方式 |
一、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能力(8分) | 1. 建立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①建立完善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②开展两次以上学法活动,将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学法内容。(4分) | 完成每项三级指标得2分,未完成该项指标不得分。 | 查阅党政联席会议学法原始记录。 |
2.加强法律知识测试。做好州县安排的法律知识测试活动。(4分) | 完成州级测试得2分。 完成县级测试得2分。 | 查阅测试资料。 | |
二、加强、改进制度建设(11分) | 3.认真落实《册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和备案制度》(册府发[2009]37号)。①制定规范性文件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不得擅自设定行政许可、处罚、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②制定规范性文件经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③制定后向社会公布;④按要求报送县政府备案。(6分) | 擅自设定行政权力一次扣0.5分;未经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集体讨论、未向社会公布、未报备一次扣1分。 | ①查阅发文登记簿,年度文件文本;②核查报送县政府备案及审查纠错情况(是否全部报备,是否按时报备,有无违法情形,被纠错后是否整改)。 |
4. 深入开展制度“废、改、立”,定期清理、公布规范性文件。(5分) | 建立健全制度,并认真执行得5分。 | 每两年必须组织一次清理,查阅工作资料。 | |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10分) | 5. 规范行政决策行为。①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②健全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③建立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④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4分) | 建立健全各项机制,能较好贯彻执行的各得1分。 | ①查阅重大决策名录; ②查阅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
6. 加强行政决策风险评估。①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风险评估;②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结合的风险评价机制。(4分) | 对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等重大行政决策未开展评估的不得分。 | 查阅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报告。 | |
7. 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①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调查、跟踪、评价,及时纠正决策存在问题;②对未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及应未听证而未听证的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严格追究责任。(2分) | 重大决策有审查、讨论及实施后评价资料得1分;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责任追究得1分。 | ①查阅重大决策审查、讨论及实施后评价资料; ②查阅重大决策纠错及问责资料(此项资料向纪检监察部门收集)。 | |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11分) | 8. 严格依法履行职责。①乡(镇)政府严格依法定权限、程序全面履行职责,实行承诺公开、办事限时;②做好本辖区范围内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执法工作;③严格执法监督制度,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投诉受理机构。(11分) | 第①、②项各5分,第③项1分;发生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该项三级指标不得分。 | 查阅开展宣传及行政执法资料 |
五、推进政务公开(5分) | 9. 政府信息公开。①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建立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年度责任追究等制度,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②对群众申请公开的,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③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重视维护、更新政府网站信息。(5分) | 第①项1分,第②、③项各2分。 | |
六、强化行政监督、问责(12分) | 10 自觉接受监督。①认真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机关监督;②对社会热点问题,主动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③年底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4分) | 第①、②项各1分,第③项2分。 | ①12月10前必须报送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
11. 加强政府内部工作监督,配合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2分) | 综合平衡给分。 | ①查阅审计、监察部门出具的通过审计、监察发现违法违纪情况; ②查阅问责落实情况。 | |
12. 拓宽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渠道。①畅通群众投诉、监督渠道,认真处理群众检举、媒体反映的问题;②对打击报复检举、曝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4分) | ①、②项各2分。 | 出现一起打击报复行为,第②项不得分。 | |
13.建立行政首长问责制。(2分) | 综合平衡给分。 | ||
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5分) | 14. 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①建立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建立和完善行政调解机制;②支持、保障居(村)委会开展调解工作;③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5分) | 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得2分。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得3分。 | 查看调解卷宗及制度 |
15. 认真办理上级领导批示的信访案件。①采取措施,有力防范越级上访;②及时办结上级领导批示办理的信访案件(7分) | 认真处理群众上访问题得3分;及时办理上级领导及部门转办的信访案件得4分。 | ||
16. 完善行政应诉制度。①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②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3分) | 以法院出具材料为考评依据。 | ||
八、加强领导、督查(18分) | 17. 加强组织领导。①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政府行政首长承担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责任;②乡(镇)党政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听取1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措施,解决存在问题。(4分) | 综合平衡给分。 | 查阅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记录。 |
18. 工作保障。①划拨一定经费开展依法行政工作;②提供工作所需办公、办案条件。(2分) | 工作经费有保障得1.5分;办公、办案条件适应工作需要的得0.5分。 | ①查阅考评工作文件、资料。 | |
19.乡(镇)政府班子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管理规范、高效协调地推进全乡(镇)依法行政工作(2分) | |||
20. 营造学法、尊法、守法良好社会氛围。①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做好信息报送,被上级机构或上级以上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采用依法行政信息、调研文章不少于12篇。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10分) | ①依法行政信息每少1篇扣0.4分。②每开展1次法制宣传得2分。 | ①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的依法行政信息合并计算。②查阅开展宣传报道的资料。 | |
九、工作实绩突出(10分) | 21.完成依法行政专项工作。 | 未按时完成一项依法行政工作或完成情况不理想扣2-4分,扣完本项分值为限。 | 以完成县政府办(法制办)平时安排专项工作情况为准。 |
十、行政执法违法扣分情形(扣分) | 22.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严重执法违法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 乡(镇)级政府行政首长(含副职)涉嫌犯罪的扣5分;被党政纪处分扣2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违法的酌情扣1至3分。 | 以县纪检监察部门资料为考评依据。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或三级指标) | 考评标准 | 考评方式 |
一、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能力(6分) | 1.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①建立完善学法制度或法制讲座制度;②组织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③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法律知识测试。(6分) | 完成每项三级指标得2分。 | ①查阅党组学法原始记录; ②查阅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的资料(通知,教材,授课人员,参训人员名册、签到册,测试资料等); ③查阅测试资料(通知,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名册,签到册,试卷等)。 |
二、制度建设质量(10分) | 2. 认真落实《册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和备案制度》(册府发[2009]37号)。①深入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4分);②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2分);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按要求报送县政府备案(2分);④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符合法规、政策性规定,严格遵守法定权限(2分)。 | ①建立健全制度“废、改、立”的清理、废止、修改、设立制度,并认真执行得4分;一般得3分;较差得2分;②未经制定机关法制机构审查的每件扣1分;③未按要求报送备案的每件扣1分;④规范性文件与法规或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且未及时纠正的每件扣1分。 | ①查阅发文登记簿,年度文件文本; ②查阅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③核查报送县政府备案及审查纠错情况(是否全部报备,是否按时报备,有无违法情形,被纠错后是否整改)。 |
三、科学民主决策(10分) | 3.执行《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州府办发[2008]23号)内部决策规则。①每项重大决策均执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执行跟踪和后评估制度;②决策错误或决策失误,执行纠错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③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执行公开征询意见制度;④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等专业性强的决策,执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10分) |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能较好执行的得10分;一般得6分;较差得4分。少一项相应扣分。(注:县人民政府已转发州府办发[2008]23号文件,详见册府发[2008]27号文件) | ①查阅重大决策名录; ②查阅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31分) | 4.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①梳理执法依据,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②分解执法职权,明确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执法事项、执法流程、办理期限,并对外公示;③确定执法责任和执法标准;④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进行行政执法工作评议;⑤对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9分) | ①梳理依据并公告的得3分;②分解职权、明确机构和岗位执法事项、制定执法流程和办理期限得2分;③制定执法责任和执法标准得2分;④对执法机构进行评议,得1分;⑤对执法人员评议,得1分。 | |
5.依法保障当事人权利。①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执行持证亮证执法制度;②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等的陈述权、申辩权、申请回避、申请听证、申请复议及行政诉讼权。(3分) | 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得2分。行政机关违法将执法权授予或委托其他组织的每件扣2分;发现未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扣1分;剥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相应权利的每次每项扣1分。 | 通过核查案卷卷宗评分。 | |
6.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①做到评查工作日常化、制度化;②存在问题及时整改;③在本系统内开展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将评查总结报县政府法制办。(9分) | ①能做到评查工作日常化、制度化得3分;②评出质量等次得3分;③开展系统评查并加强整改得3分。 | ①查阅工作相关资料; ②核查案卷评查报告,抽查案卷卷宗。 | |
7.开展行政强制实施主体、事项清理工作。①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方法、步骤开展工作;②清理内容项目做到全面、完整,不错、不重、不漏。(10分) | 完成每项三级指标得5分 | 按册府办发[2012]33号文件执行,核查完成情况。 | |
五、推进政务公开(10分) | 8.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①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及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②不得增设、变更行政许可项目;③在法定期限内公平、公正实施行政许可。(4分) | 未将许可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政务中心的此项不得分。(县政府批准除外)①公示行政许可依据等得2分(未开展二级或三级指标不得分,下同);②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得2分;③每增设或变更行政许可一次扣1分。 | 经县政府批准未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应在本机关开展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事项。 ①认真配合县法制办完成清理公布工作,查阅清理、公布的文件、资料; ②查阅办理资料(以县政务服务中心出具资料为考评依据)。 |
9.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推进法治型、服务型机关建设。推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提高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6分) | ①制定并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度,每项得0.5分,少一项扣0.5分。②出现一次违反制度情形,该项不得分。 | 以县政务服务中心出具的是否收到投诉、是否延迟办结资料为考评依据。 | |
六、强化行政监督、问责(10分) | 10.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律法规。①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开展宣传;②按期提交行政复议答辩和证据材料,被复议案件具体行政行为处理合法、适当。积极配合县政府开展行政复议工作。(5分) | ①开展宣传的得2分;②未按期答辩和提交证据材料、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限期履行的每件(次)扣1分。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具体行政行为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撤销、部分撤销或限期履行的每件扣1分。 | ①核查办理情形; ②查阅宣传资料; ③以法院出具行政应诉资料为考评依据。 |
11.严格执行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决定及法院判决、裁定。向社会公布本行政执法机关的投诉、举报方式,并保障畅通。(3分) | 违反一件扣1分,公布一项得1分,保障畅通得1分 | 以法院出具履行判决、裁定情况资料为考核依据。 | |
12.向县政府和上级机关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2分) | 12月10日前报告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不按时报告的扣1分。 | 查阅文件、考评资料。 | |
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3分) | 13.建立健全并执行本机关矛盾纠纷排查制度、调解制度、信访制度。加强对行政争议的经常性排查,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争议中。(3分) | 建立健全排查调解制度、信访制度各得1分;因行政争议、化解不到位或失当致使矛盾激化的,酌情扣1至2分。 | |
八、加强领导督查(10分) | 14.加强领导。①行政执法机关行政首长承担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责任。②对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工作评议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4分) | 第一责任人亲自主持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得2分;对本机关执法人员开展考评得2分。 | ①查阅会议记录、纪要; ②查阅考评文件、资料; ③查阅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调整文件。 |
15.健全法制机构或明确承担法制职能的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员或落实专职人员负责法制工作。(2分) | 未挂牌明确承担法制职能的机构,扣1分;未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员或未落实专职人员负责法制工作,导致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扣1分。 | 实地查看办公室挂牌和人员配置情况。 | |
16.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执法氛围。(4分) | ①每月向县政府办(法制办)报送1篇有价值的依法行政信息,少1篇扣0.2分。②开展法制宣传得2分,不参加法制办组织的宣传活动1次扣1分。 | ①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的依法行政信息合并计算。②查阅开展宣传报道的资料。 | |
九、工作实绩突出(10分) | 17.完成依法行政专项工作。 | 未按时完成一项依法行政工作或完成情况不理想扣2-4分,扣完本项分值为限。 | 查阅县政府办(法制办)记录,综合平衡给分。 |
十、行政执法违法扣分情形(扣分) | 18.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严重执法违法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 行政机关首长(含副职)涉嫌职务犯罪的扣5分;被党政纪处分的扣2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违法的酌情扣1至3分。 | 以县纪检监察部门出具资料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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