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HX/2019-1650424 | 发文日期 | 2015-04-21 | 发布日期 | 2015-04-21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网站公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册府办发〔2015〕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解决人民群众摩托车上牌办证难的问题,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减征摩托车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限期对符合条件的国产二轮摩托车注册登记费用和申领摩托车驾驶证费用实行减征,为全力推进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减征政策办理摩托车上牌和摩托车驾驶证的期限
二、减征条件及标准
(一)减征条件:摩托车所有权人或驾驶人为我省常住居民、摩托车购置时间在
(二)减征收费标准:对符合减征条件的国产二轮摩托车按照“一车一人一牌一证一档”措施办理注册登记,减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标准为:二轮摩托车行驶牌证按照30元/辆收取(含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工本和人工检验费);申领各类摩托车驾驶证按照10元/人收取(含科目一、二、三考试费、驾驶证工本费)。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举措和惠民政策抓好落实,认真组织,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到乡镇办牌办证工作。要组织乡镇、村组干部深入开展宣传工作,把惠民政策宣传到每户村民,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办牌办证;同时协助公安交警流动车管服务队,做好本乡镇的就地办牌办证工作,全力解决乡镇无牌无证二轮摩托车存量大的问题。
(二)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督促本单位干部职工购买二轮摩托车未注册登记和申办驾驶证的,在时限内到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牌证。机关干部职工要带头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守法,交警大队将组织开展对城区无牌无证二轮摩托车的清理整顿工作,对查获机关干部职工无牌无证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后,将处理结果通报所在单位。
(三)公安交警大队到各乡镇办理牌证的时间,由交警大队与各乡镇直接对接,请各乡镇按时间安排做好准备工作。县交警大队“双休”日不休息,正常接待县直机关干部和群众办理证照。
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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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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