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HX/2019-1650463 | 发文日期 | 2015-08-31 | 发布日期 | 2015-08-31 |
文号 | 册府办发〔2015〕120号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网站公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册府办发〔2015〕120号
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
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目标任务
本次下达目标任务以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面积为依据,结合全县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需要,坚持突出重点、集中连片、分步实施的原则,确定的重点区域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全县2015年退耕还林目标任务为9400亩,各乡镇具体目标任务如下:
百口乡1901.9亩、坡妹镇2133.8亩、庆坪乡1222.5亩、冗渡镇2459亩、双江镇764.6亩、威旁乡313.7亩、者楼镇604.5亩。
二、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确定退耕对象。对确定的退耕还林图班内农户地块进行调查核实。
(二)开展退耕还林意愿调查。进村入户开展农户退耕还林意愿调查,指导农户填写《退耕还林申请书》(见附件1),并对不实施部分进行登记(见附件2)。
(三)分户丈量及公示。开展分户丈量,填写《小班内农户退耕面积统计表》(附件3)。2015年9月18日前,做好分户丈量示意图,并将丈量结果分别在村、乡(镇)两级进行公示(见附件2、附件4)。
(四)确定造林树种,落实造林任务。设计树种为政府指导种植树种,根据农户意愿,可适当调整种植树种,原则上一个小班不能超过2个树种,树种调整后,项目乡镇要做好登记(见附件5)。各乡镇要抢抓今冬明春造林有利时机,扎实开展造林工作,确保 2016年3月1日前完成造林目标任务。
(五)项目验收。
1、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实施结束一个月后,由项目乡镇统一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县林业局会同项目乡镇共同组成验收队伍验收。
2、成活率验收:项目实施结束3个月后,由县林业局抽调人员会同项目乡镇林业站人员共同对项目进行成活率验收。
(六)补助兑现。以项目竣工验收数据作为2015年度退耕还林还草兑现依据,第三年和第五年补助资金兑现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兑现。
(七)确权颁证。项目乡镇要做好确权颁证的准备工作, 2017年3月前完成确权颁证工作任务。
三、目标考核
该项工作列入乡镇年度党建约谈考核项目,各项目乡镇要按照项目时间安排节点,及时完成项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附件:1.退耕还林还草农户申请书
2.公示模板
3.册亨县2015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目标任务安排表
4.项目乡镇2015年不实施退耕还林小班面积登记表
5.小班内农户退耕面积登记表
6.退耕还林小班内农户分户丈量面积和造林树种公示表
7.项目乡镇2015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小班内树种调整情况登记表
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8日
相关附件:册亨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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