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HX/2019-1650612 | 发文日期 | 2017-09-27 | 发布日期 | 2017-09-27 |
文号 | 册府办发〔2017〕155号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网站公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抓好全县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册亨县2017年度退耕还林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项目乡(镇、街道)遵照方案认真实施。
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
册亨县2017年度退耕还林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贯彻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顺利开展并圆满完成县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达到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的目的。根据省州工作要求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册亨实际,特制定本年度退耕还林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是农民致富、农业增收,创新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机制,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大生态、大健康、大数据、大旅游等融合发展,着力建设资源集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生态美和百姓富的发展新路。
(二)基本原则
1.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充分尊重农民自愿,是否退耕、是否转包、出资、转让、出租等,由农民自己定,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引导,做好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
2.严格范围,稳步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范围限定在25度以上的坡耕地内,不能在上一轮退耕还林地、坡改梯和土地整治范围内实施。
3.突出效益,规模经营。实施扶优扶强发展战略,大力扶持龙头企业,积极培育种植大户、家庭林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行规模经营,探索建立新型经营体系,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退耕还林建设。
二、目标任务
以2016年12月开展的册亨县图斑外25度以上陡坡耕地核实可列入新一轮退耕还林面积为依据,结合全县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需要,坚持突出重点、集中连片、分步实施的原则,把符合条件的土地资源规划纳入退耕还林范围。全县2017年退耕还林总目标任务为66800亩,具体分解为:者楼街道2090.7亩、纳福街道1240.0亩、坡妹镇15485.7亩、冗渡镇14259.7亩、丫他镇4492.3亩、巧马镇6626.9亩、岩架镇5940.9亩、秧坝镇3667.2亩、八渡镇2241.4亩、弼佑镇2971.8亩、双江镇5444.1亩、百口乡2339.3亩(详见附件1)。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核定项目实施区域及地块。按照规划设计图进行地类及边界核对,把符合条件的纳入退耕范围(含先建后补),把不符合条件的剔除(含坡度达不到25度以上的、历年林业项目重复的、实地地类不符合的、毁林造林的、农户不愿意退耕的等),对未在规划范围又符合现状为25度以上陡坡耕地条件,且不属于毁林复垦的,可直接纳入本年度退耕还林工程。工程面积增减,原则上要求在本乡(镇、街道)总任务内统筹调整。以实地调查核对填记的登记表(附件2)为调整依据。
(二)召开群众会议,做好宣传动员。乡(镇、街道)成立退耕还林工作组到村组召开群众会议,宣传退耕还林政策及退耕条件,发动群众主动参加到退耕还林中来。在会议上,要明确各村组要怎样来实施退耕还林(自己种植还是请专业造林施工队伍进行种植)、要种什么树、是否统一进行购苗等问题,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区域脱贫攻坚和产业发展需要与群众充分共商,做好引导、达成共识,并做好相关登记,作为具体实施的重要依据。
(三)确定退耕对象。各乡(镇、街道)要在10月16日前把可纳入本年度的退耕还林范围落实,并初步确定退耕还林范围小班内农户名单,并填记好《农户自愿申请书》(附件3)。
(四)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把退耕还林任务分解到村到组,并层层签订退耕还林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把责任落实到人。
(五)开展意愿调查。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农户退耕还林意愿调查,指导填写《退耕还林申请书》(附件4)。
(六)分户丈量、公示及合同签订。按照退耕还林范围,开展分户丈量,填写《退耕还林小班内农户分户丈量现场采集信息表》(附件5),做好分户丈量示意图,并将丈量结果分别在村、乡(镇)两级进行公示(附件6),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与退耕农户签订合同。
(七)落实造林任务。各乡(镇、街道)要抢抓今冬明春造林有利时机,扎实开展造林工作,确保 2018年2月25日前完成造林目标任务。
(八)组织项目验收。项目实施结束一个月后,由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自行组织验收工作组进行竣工验收,并在项目实施2个月内结束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县林业局备案。项目实施结束3个月后,由县林业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乡(镇、街道)实施项目进行验收。
(九)落实兑现补助。按照验收结果,把合格面积进行造册,及时把补助资金兑现到农户手中。
(十)做好确权颁证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要做好确权颁证的准备工作,按照要求完成确权颁证工作任务。
四、目标考核
该项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年度目标绩效考核项目,各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要按照项目时间安排节点,完成项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附件:1. 册亨县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目标任务安排表
2. 乡(镇、街道)2017年图斑范围内及未在规划范围可纳入退耕还林小班面积登记表
3.农户自愿申请书
4.小班内农户退耕面积统计表
5.退耕还林小班内农户分户丈量现场采集信息表
6. 乡(镇、街道) 村退耕还林农户分户丈量面积和造林树种公示表
附件1
册亨县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目标任务安排表
乡(镇、街道) | 任务面积(亩) | 退耕方式 | 备注 |
全县合计 | 66800.0 | 退耕还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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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楼街道 | 2090.7 | 退耕还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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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福街道 | 1240.0 | 退耕还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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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妹镇 | 15485.7 | 退耕还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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冗渡镇 | 14259.7 | 退耕还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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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他镇 | 4492.3 | 退耕还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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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马镇 | 6626.9 | 退耕还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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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架镇 | 5940.9 | 退耕还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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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渡镇 | 2241.4 | 退耕还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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秧坝镇 | 3667.2 | 退耕还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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弼佑镇 | 2971.8 | 退耕还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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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镇 | 5444.1 | 退耕还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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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口乡 | 2339.3 | 退耕还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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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乡(镇、街道)2017年图斑范围内及未在规划范围可纳入退耕还林小班面积登记表
单位:亩 | ||||||||||||||||
村名 | 内业小班号 | 面积 | 地类 | 规划设计小班核实情况 | 设计小班范围外可纳入退耕还林面积情况 | |||||||||||
愿意退耕还林面积 | 不能实施退耕面积 | 未在规划范围可纳入退耕还林面积 | ||||||||||||||
小计 | 农户姓名 | 面积 | 小计 | 农户不愿退耕面积 | 客观不能退耕面积 | 小计 | 农户姓名 | 地类 | 面积 | |||||||
农户姓名 | 面积 | 农户签字 | 面积 | 不能退耕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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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乡(镇、街道) 村 组新一轮退耕还林
农户自愿申请书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人口 人(其中劳动力 人);现有耕地 亩,其中水田 亩;2016年家庭粮食产量 公斤。是不是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 ),是不是易地搬迁扶贫户( )。
本人已经知晓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的政策内容。即:
1、全县退耕还林实施范围限定在25度以上坡耕地(现状为耕地,但不能是毁林造林地块)实施;
2、对退耕还林和实施林下种草模式的退耕农户补助标准是每亩1600元,补助期限5年,分3次兑现,第一年兑现9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400元由政府统一安排)、第三年兑现300元、第五年兑现400元;
3、退耕农户必须按要求履行退耕还林及抚育管护责任,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享受现金补助;
4、退耕还林的耕地要变更为林地,收回原土地承包证,发放林权证。
按照上述政策,本人自愿申请将位于 村 组分属 小班(具体面积以丈量为准)的坡耕地用于退耕(还林□、还草□、林草结合□),我愿意种植(经济林□、用材林□),建议树种 ,具体树种(同意□、不同意□)按政府的指导意见安排。本人承诺履行退耕还林还草及抚育管护责任,如验收不合格,本人接受暂停补助并负责按要求整改合格。
本申请书一式三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一份(复印件)由申请人存留,一份(原件)由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存留,一份(复印件)交册亨县林业局退耕办存留。
申请人(签字并手印):
申请日期:2017年 月 日
填记人姓名: 单位:
注:本申请书仅作为退耕还林的意向,实际以《退耕还林还草合同》为据。
相关附件:册亨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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