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HX/2019-1650647 | 发文日期 | 2018-02-12 | 发布日期 | 2018-02-12 |
文号 | 册府办发〔2018〕11号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册亨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网站公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
2月7日,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易地扶贫搬迁对已搬入住的群众进行民政一次性临时救助的工作部署会,要求各乡(镇、街道)务必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入住情况进行核实,并将名单经所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1日下午16时前上报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汇总后转民政局,由民政局发放易地扶贫搬迁已搬入住群众一次性临时救助金。截止2月12日上午12时,报送情况为:
以上报但未签字盖章的有:冗渡镇、丫他镇、纳福街道、坡妹镇、岩架镇、秧坝镇、者楼街道。
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的有:弼佑镇、百口乡。
未报送材料乡(镇)的有:双江镇、巧马镇、八渡镇。
已上报未签字盖章的视为未上报,未上报的视为拒不上报。请各乡(镇、街道)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务必于2月12日下午16时前将整改后的名单上报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叶发文处,联系电话:17308592658,逾期未上报造成的责任自行承担。
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2日
相关附件:册亨县政府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