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州委七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全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的通知》(黔党发〔2021〕25 号)和《中共黔西南州委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实施教育立州战略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的通知》(州党发〔2021〕41号)精神,制定册亨县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以提升人均受教育年限为主攻目标,以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为主抓手,以办好基础教育为主支撑,大力推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抓重点、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不断完善教育发展体系。实施公办强校计划,以“优质带动、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全面覆盖”的方式,采取“高中+”“初中+”“镇域统”“强带弱”等方式推进“集团化办学”,全面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到2023年,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9年以上,教育整体水平进入全州平均水平以上;2025年提高到9.5年以上,教育现代化进程明显提升;2027年提高到10年以上,教育总体实力明显增强;2030年力争提高到11年以上,达到全州平均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不断增强教育系统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全过程,牢牢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使教育领域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二)坚持优先发展。牢固树立抓教育就是抓发展、谋教育就是谋未来的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努力提供公平、优质、包容、开放的教育。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在组织领导、发展规划、资源保障等方面优先安排,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让人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三)坚持科学规划。围绕“四新”主攻“四化”,适应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带来的人口流动变化和未来发展趋势,提前研判学位供需变化,紧盯提升人均受教育年限目标,科学规划教育资源布局。坚持改善办学条件和提升教育质量并重,推进城乡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立足县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充分优化利用现有校园校舍等资源,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坚决避免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充分调动发挥全县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支持社会力量规范办学,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用人单位用工学历要求意识,做大做强普惠性教育资源,全力推进城乡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升工程。以县城为核心,联动镇、村做好幼儿园布局规划。严格落实城镇小区依标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并提供普惠性服务,在县城区规划新建幼儿园6所,在常住人口3万人以上的乡镇规划新建幼儿园1所,共增加学位1980个。完善并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力度,持续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到2022年,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顺利通过国家督导评估验收;到2023年、2025年、2027年、203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93%、94%、95%、96%。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每年均达到10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别达到78%、78.5%、79%、80%以上。
(二)实施巩固义务教育成果提升工程。围绕全面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目标,突出破解城区教育资源拥挤等问题,严格落实城镇小区依标规划建设配套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有序增加学位供给保障。在县城区高洛街道规划新建中学1所,在纳福街道教育园区规划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改扩建小学1所,共增加学位4750个。其中,小学2150个、初中2600个,着力化解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确保大班额逐年下降。引导生源合理流动,合理划分学区,全面实行均衡编班,严控起始年级新生班额,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保持控辍保学政策不变、要求不降、力度不减,确保常态化动态清零。到 2025 年,全面消除现有中
小学“大班额”问题。到2023年、2025年、2027年、2030年,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分别达到95%、95%以上、96%、96%以上。
(三)实施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提升工程。充分考虑普通高中办学效益、高考综合改革等综合因素,加强硬件设施建设,确保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学生寝室、设施设备满足高中教育改革需要。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机制、教师和学生奖励机制,建立高中教育质量提升专用基金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奖励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成效显著的学校和个人。加强高考综合改革教师培训,严格招生计划,严控新生班额等方式,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积极开展示范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利用东西部协作优质教育资源,在册亨县民族中学开办“惠册班”,不断引领普通高中示范化、优质化、特色化、多样化发展。到2022年,册亨县民族中学成功创建成省级民族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到2023年,满足走班制办学需求。到2025年年底前,全面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册亨县民族中学成功申报省级“三类”示范性普通高中。到2026年,册亨县第一高级中学成功创建成省级民族特色示范普通高中。到2023年、2025年、2027年2030年,全县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2%、93%、93%以上、94%。
(四)实施现代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工程。加大中等职业教育投入,选址新建1所3000人规模的中等职业学校,到2023年,完成所有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依托东西部协作机遇和县域主导产业,大力推进校企合作、校校合作、产教融合,创新开办“惠册中职班”,优化专业设置,培育2个在全州有影响力的优势专业,提高册亨职校的适应性和竞争力,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专任教师培养培训,实施人才引进,不断满足职业教育“双师型”专业教师需求,到2025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50%以上,每个专业有1-2名专业带头人,全面补齐职业教育发展短板,册亨县中职学校成功创建贵州省中职“强基”学校和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加大中职招生宣传力度,确保实现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愿读尽读”,到2023年、2025年、2027年、2030年册亨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分别达到1500人、2000人、2500人、3000人。
(五)实施师资队伍建设保障提升工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职工比核定编制,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要求,盘点、收回沉淀在各级各单位的空编资源,优先用于支持发展教育事业,确保2022年6月底前以学校为单位实现中小学教师编制全面达标。积极探索实施学前教育教职工“员额制”管理,确保学前教育教师达标。落实教职工编制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学生数变化及教学工作需要,适时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动态调整,调整情况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同意后实施。积极探索学校“去行政化”管理、校(园)长职级制管理机制,科学规范职业教育兼职教师特聘岗位设置。完善教师激励机制,从教师年终目标绩效奖金总额中提取 30%用于二次分配。推进落实校长教师县域内交流轮岗制度,促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落地见效。完善教师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教师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年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政策。深入推进“国培计划”“特岗计划”,支持“公费师范生计划”“农村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按照在职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55%,将教师培训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年培训校长教师4500人次,专项培训农村学校校长教师150人次,遴选培养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名师、名校长30人以上。
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严格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
(六)实施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工程。深入推进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改革。根据转移人口市民化需求,结合农村产业革命和乡村振兴战略,以提升学历水平、职业技能和农业生产经营能力为导向,大力开展多样化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现代农业专业人才、经营人才、创业人才和高素质农民,多渠道吸收转移人口接受优质职业教育,全面扫除不能识别现代社会符号以及不能用现代工具进行学习、交流、管理等功能型文盲。集中力量对未上过学的劳动力人员实施“技能学历双提升工程”,通过职业教育让相关人员提升文化素养,学得一技之长,达到毕业条件的,发放中等职业教育文凭。到2023年,全县15—59岁未上学劳动者接受“学历技能双提升行动”累计达到3000人;到2025年,未上学劳动者接受“学历技能双提升行动”累计达到6000人。到2030年进一步巩固学历技能双提升成果,15周岁文盲率降低到3%左右。
(七)实施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工程。建成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督政方面,建立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的教育督导机制,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学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省、州规范要求,建立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督导的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依法依规办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评估监测方面,建 立教育督导机构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为改善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学校工作、提高教育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八)实施高等教育支持教育发展提升工程。按照“共建共赢、协同培养、持续发展”的理念,基于“相互信任、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借助大学汇聚优质高校专家资源和基础教育资源,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采用“线上辐射与线下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努力构建“高校、地方政府与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模式,积极开展后备干部、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科研人员的培训培养,提高我县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教育科研人才水平;以现有的研学营地、博物馆、种植养殖基地、产业园区等地方特有资源,为高校师生提供实习、研究基地;采取定向招生、委培等方式,为册亨培养本土人才,推进册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紧围绕提升人均受教育年限这一核心目标,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重要事项亲自部署、重大改革亲自把关、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点工作亲自督办,着力破解各类教育发展瓶颈,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各类教育发展水平,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各级各部门要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协调联动、密切协作,确保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落地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职责,研究制定办法措施,相互协调,合力攻坚,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分项实施方案,牵头负责实施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县督查局负责督查各部门攻坚行动计划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县统计局负责统计核定年度人均受教育年限结果。县发改局负责统筹有关项目和政策,支持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实施,支持和推进有关教育收费标准政策调整。县财政局负责保障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所需资金。县委编办负责依法依规落实教职工编制。县人社局负责对未上过学的劳动力人员中有就业意愿人员的培训工作,支持配齐配足教师队伍。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保障教育建设用地需求,负责核定城镇小区配套教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负责督促落实城镇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学校基础设施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对公民个人提供的学历信息开展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工作,县教育局、县公安局要加强部门间学历信息共享。各级各部门负责在各自职能职责范围内做好支持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相关工作,确保帮扶联系村控辍保学动态清零。
(三)强化要素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优化教育资源布局规划和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预留教育用地并按需保障供给。县自然资源局要研究制定出台并落实全县城镇小区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建设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城镇小区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要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以及达不到配建标准规模等情况的零星开发小区,要根据居住区人口规模测算各学段平均在校生数及折算学校生均建设投资成本,由开发建设单位依法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配套学校代建协议,由县教育局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保障学位需求。对未按照规划配套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的,县自然资源局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书,县住建局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要落实民办教育办学用地、税费减免、财政奖补、教师待遇等优惠政策,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
(四)强化经费投入。县财政局要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支持体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有关补助资金和省级财政预算投入,重点解决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的问题。在省级财政新增预算投入80%的基础上,按县20%的比例进行预算,补助各校优先解决现有中小学大班额等问题。
(五)强化督查督办。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每年年底前要将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年度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县委教育工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备案,相关存在问题由县督查局进行通报。县督查局要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导致年度工作目标完不成的,将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册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2.《册亨县巩固义务教育成果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3.《册亨县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4.《册亨县现代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工程实施方案》
5.《册亨县师资队伍建设保障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6.《册亨县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7.《册亨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8.《册亨县借助高校资源支持教育发展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附件1
册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根据《册亨县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县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持续扩大,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幼儿园办园质量稳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巩固提升,特色教育强省的支柱作用进一步凸显。到2023年、2025 年、2027 年、2030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93%、94%、95%、96%,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分别达到83%、90%、 95%、10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分别达到78%、78.5%、79%、80%以上。
二、主要举措
(一)调整优化普惠性资源布局。坚持以普惠性资源和新增城区公办幼儿园为主的原则,结合册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要求及未来学前教育发展,不断扩大普惠性幼儿园学位供给。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多种方式,大力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农村集体办好公办幼儿园,支持引导民办幼儿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以县城为核心,联动镇、村做好幼儿园布局规划。严格落实城镇小区依标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并提供普惠性服务,常住人口3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办),办好2所以上公办幼儿园;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且有实际需求的村,优先利用村级小学富余校舍等资源改建村级公办幼儿园。到2025年总投资12524万元,建成并投用幼儿园7所,新增学位1980个,需求用地40366.79平方米(合约60.55亩),资金来源为计划争取教育、发改、东西部协作等渠道专项资金10717万元,县级匹配1807万元。一是2021年至2022年建成4所。分别是:册亨县纳福街道第一幼儿园,投资2084万元,建设地点位于纳福街道,用地6118.99平方米(约合9.18亩),建设规模12个教学班360人;册亨县纳福街道第二幼儿园(红旗村幼儿园),投资2040万元,拟建在纳福街道红旗村范围内,需求用地5090平方米(约合7.64亩),建设规模12个教学班360人;册亨县者楼街道第一幼儿园(者楼村幼儿园),投资2000万元,拟建在者楼街道者楼村范围内,需求用地3678.9平方米(约合5.52亩),规模9个教学班270人;册亨县高洛街道第四幼儿园(羊场村幼儿园),投资2200万元,拟建在高洛街道18号地块周边范围内,需求用地9728.9平方米(约合14.59亩),规模12个教学班360人。二是2023年至2025年建成3所,分别是:册亨县者楼街道第二幼儿园(东风村幼儿园),投资1200万元,拟建在者楼街道东风社区范围内,需求用地4500平方米(约合6.75亩),规模6个教学班180人;册亨县纳福街道第三幼儿园(者孟村幼儿园),投资1800万元,拟建在纳福街道者孟村范围内,需求用地6750平方米(约合10.12亩),规模9个教学班270人;册亨县冗渡镇冗洪村幼儿园,投资1200万元,拟建在冗渡镇冗洪村,需求用地4500平方米(约合6.75亩),规模6个教学班180人。〔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建立师资补充机制和培训制度。按照省级统筹、州级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的原则,严格依照标准配足配齐幼儿园教师,严禁长期编制闲置和长期使用代课教师的情况,由县委编办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盘活、调整编制,积极探索学前教育教职工“员额制”管理机制,将“员额制”教职工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与正式教师同工同酬等方式,按国家、省幼儿教师基本配备标准,配齐幼儿园“员额制”教职工,满足幼儿园办园需求。2022年,拟计划招考员额制幼儿教师495名(幼儿专任教师245名、保育员250名);2023年,拟计划招考员额制幼儿教师55名(幼儿专任教师35名、保育员20名);2024年,拟计划招考员额制幼儿教师55名(幼儿专任教师35名、保育员20名)。到2025年,各类幼儿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保健员和保育员,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配足配齐各类人员。在配齐配足师资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师的培养培训体系和制度。支持县中等职业学校设立相关专业加大对保育员的培养。鼓励在校生辅修或转入学前教育专业,引导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从事幼教工作,提高学前教育专业化水平。县教育局要建立幼儿园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轮训相结合的培训制度,通过国家、省、县三级培训网络,确保幼儿园培训人员全覆盖。到2025年完成新一轮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到2027年,多渠道配齐配足全县公办幼儿园教师。将安保、食堂工作人员等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学辅助服务纳入县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县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建立保教质量一体化评估体系。全面提升保教质量,建立完善保、教、研、评一体化体系,树立科学保教理念,促进保教融合。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坚持零起点教学。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机构,配备相应的学前教育教研人员,进一步落实完善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充分发挥城镇优质幼儿园和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薄弱园的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通过农村幼儿园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的建设,帮助农村幼儿教师因提高教育教研能力。建立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制度,健全分类分级评估体系,完善质量评估标准,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力争在2022 年完善各级幼儿园评估制度,启动幼儿园课程教学类资源管理工作。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全面推广安吉游戏,提升保教质量。到2025年,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农村幼儿园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县幼儿园和县实验幼儿园成功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切实加强农村幼儿园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对村级幼儿园的指导辐射,实现农村区域内课程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和完善乡镇、村级幼儿园一体化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幼儿园〕
(四)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按照省级制定的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实施办法,限期归口对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或营利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分类登记,实施分类管理。对于无证园要全部纳入监管范围,稳妥做好排查、分类、扶持和治理工作,通过整改能达到基本标准的,可颁发办园许可证,整改后仍达不到基本办园要求的,县教育局要坚决予以取缔。进一步遏制民办幼儿园过度逐利行为,对民办幼儿园的资产和财务,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发改局等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民办幼儿园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幼儿保教活动、改善办园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等方面。县教育局要对民办幼儿园的资质、办园方向、课程资源和数量规模及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健全完善学前经费投入机制。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科学核定办园成本,明确分担比例,统筹制定财政补助,按照省人民政府相关规定,由市(州)、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属地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根据发展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逐步实现普惠性学前教育收费基本相当。制定并落实500元/生/年的公办园幼儿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逐步将拨款制度延伸至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支持水平。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资助力度,继续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加强供餐质量监管。〔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省州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实施属地化管理,科学制定县域内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幼儿园布局建设、教师配备、工资待遇及幼儿园运转等方面内容。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市监局等部门各司其职,建立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共同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经费保障。根据省级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指导意见,强化资金使用效益,结合财力状况,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动态调整集体办幼儿园的财政补助标准及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
(三)加强监督管理。严格依法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按照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进行前置审批,颁发办园许可证并办理法人登记。县教育局要对教职工资质和配备、收费行为、卫生保健、经费财务使用管理等进行动态监管,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及时更新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安全风险隐患研判评估机制,发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力量,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监管工作。
附件2
册亨县巩固义务教育成果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教育保障和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全面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促进人均受教育年限加快提升,按照《册亨县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保持教育脱贫攻坚控辍保学政策不变、要求不降、力度不减,脱贫家庭适龄儿童少年除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依法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到2023年、2025年、2027年、2030年,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分别达到95%、95%以上、96 %、96%以上。不断调整优化中小学校布局,在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基础上,现有大班额比例逐年下降,到2025年义务教育大班额全面消除。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强校计划,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巩固拓展义务教育保障成果,全面实现常态动态清零。县人民政府定期组织教育、公安等部门更新户籍适龄人口就读台账,逐一核对6-16周岁户籍适龄人口就读情况。建立全县户籍学生数据交换机制,加大在外就读学生排查核实,每年9月底前更新6-16岁适龄人口就读台账。每年7月下旬,县教育局制定印发划片招生政策,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辖区力量发放入学通知书,确保年满6周岁的适龄子女全部入学。落实控辍保学小升初整班移交要求,每年暑假放假精准摸清小学毕业生底数,制定全县小学升入初中整班移交工作方案,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小学、初中学校做好移交工作,并紧盯“小升初”学生整班移交情况查缺补漏,确保小学毕业学生一人不漏地升入初中学校就读。建立完善控辍保学工作制度,根据人事变化及时调整充实以县、乡(镇、街道)两级政府分管领导为班长的义务教育保障工作专班力量,明确党政线和教育线坐班班长,夯实组织基础。认真履行县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通知》(册教工委〔2021〕4号)明确的工作职责,切实落实“七长”负责制、“双线”包保责任制和整班移交、排查报告、劝返复学“三项制度”,精准运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等系统,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学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县教育局对辖区内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每天到校情况进行日调度,掌握学生到校情况,对未到校学生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做到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解决。落实教育局科级领导干部包片、局机关干部包校的包保督导机制和县直帮扶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包村的包保责任体系,严格控辍保学责任倒查机制,全面抓好控辍保学工作。每年2月和8月认真开展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每年适时召开控辍保学工作会议,压紧压实基层政府和行业部门责任。组织残疾人专家委员会定期开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保障认定工作,确保“送教上门”措施精准落实。继续执行小学一年级6周岁入学制度,严格审核因身体发育迟缓、疾病等原因申请延缓入学的审批程序,巩固好6周岁入学制度成效。〔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各帮扶联系单位〕
(二)优化扩增中小学布局资源,全面消除大班额。加大教育投入,全面补齐硬件短板,改善办学条件,确保大班额逐年下降。引导生源合理流动,科学划分学区,全面实行均衡编班,严控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班额,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调整和全面优化中小学布局,同步做好农村闲置校园校舍处置,重点加强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在县城区域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3所,一是2022启动新建纳福教育园区项目,整合红旗小学、纳福中学项目资源,在纳福街道规划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建设规模42个班1950人(小学30个班1350人、初中12个班600人),2023年9月投入使用;二是2022年启动新建高洛中学,建设规模40个班2000人,2023年9月投入使用;三是2026年对纳福街道第一小学(原红旗小学址)进行改扩建,办学规模由原来的6个班270人规模提升至24个班1080人,新增学位810个,2027年投入使用。着力完善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持续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有效解决“城镇挤、乡村弱”问题,确保2022年现有大班额消除50%以上,2023年现有大班额消除70%以上,2024年现有大班额消除90%以上,到2025年现有大班额全部消除。〔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涉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德育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加强对学生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价值引领、品德引领。构建现代课堂,分学科制定课堂教学基本要求,着力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创新思维,增长知识见识。严格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齐开足课程,大力发展特色体育,打造精品特色项目。落实足球发展计划,提升校园足球运动水平。推动每所学校开设7种以上运动项目,每名学生至少掌握1项运动技能、每天校内运动不少于1小时。广泛开展校园普及性体育运动,引导公共运动场所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持续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活动。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三合三预”机制(即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共同合作干预),共同参与心理健康教育,进行日常教育预防、心理危机预警、心理健康干预,不断提高心理健康问题疏导和干预能力,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充分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密切家校联系,形成家校共育合力。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上好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广泛开展校园艺术活动,使每名学生至少掌握1项艺术技能。根据《册亨县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精神,加快劳动基地和场地建设,因地制宜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劳动教育,推动学生学工与学农相结合,使每位学生能掌握1至2项生活技能。〔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团县委,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四)实施公办强校计划,全面推进优质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和州教育局安排,逐年推进公办强校计划,分阶段、分批次培育一批优质品牌学校,扩大优质资源总量,提升学校管理水平、缩小城乡教育差距。采取“高中+”“初中+”“镇域统”“强带弱”等方式推进“集团化办学”,通过人、财、物的重组,发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强带弱、传帮带的作用,促进城乡学校管理水平、师资力量更加均衡。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做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监测持续保持较高水平。整合中央和地方各级教育经费,统筹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教育工委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中小学〕
(五)推进义务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育人质量。严格按照省、州要求逐步推进中考改革,根据《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更加注重评价学校提高办学质量的实际成效,并作为对学校核定绩效工作总量、对校长教师实施考核表彰的重要依据,引导和促进学校持续改进提高办学水平。用好用活教师奖励性绩效政策,实行奖励性绩效与工作成效挂钩的分配制度,完善奖罚分明的导向机制,打通关怀激励的路子,激励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中小学落细落实“双减”“五项管理”“5+2”课后服务等工作要求,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落实公民办同步招生要求。〔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牢固树立科学教育观、正确政绩观,深刻认识巩固义务教育成果,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性,自觉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更加自觉的行动、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推动全县义务教育在新的历史发展起点上优质均衡发展。县委县政府把巩固义务教育成果和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督查范围,纳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任、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年听取巩固义务教育成果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帮助学校解决控辍保学、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发力,全面促进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县委宣传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教书育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县委编办、县教育局要指导各学校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工作。县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做好各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及聘任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教育系统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县发改局要将义务教育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要指导做好中小学教师招聘、使用和退出管理工作,指导各学校落实县管校聘,推进教师合理流动、轮岗交流和学区走教。县财政局要加大财政投入,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义务教育经费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查问责。实行经常性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相结合,实现教育督导工作常态化。县督查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切实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强化结果运用,督导结果纳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年度考核。对违规办学、招生、有偿补课等行为建立负面清单,定期通报有违规办学行为的学校。对违背党的教育方针、背离素质教育导向、不按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等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学校校长、教师和有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教育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大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科学教育观和教育教学改革典型经验。引导动员广大群众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营造政府、社会、家庭关心支持义务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3
册亨县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整体提升普通高中教育办学水平,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和推进育人方式改革,推动我县高中教育内涵式、特色式发展,全面提高普通高中育人质量,促进人均受教育年限提升,按照《册亨县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普通高中扩容建设要求,加强两所普通高中硬件设施建设,确保教室、功能室、学生宿舍、设施设备满足高中教育改革需要;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教师队伍,做强高中教育,提升办学质量、水平和效益。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抓住东西部协作契机,创办“惠册班”,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推进县民族中学创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县第一高级中学民族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实现评估验收合格。确保到2025年年底前全面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到2023年、2025年、2027 年、2030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2%、93%、93%以上、94%。
二、主要举措
(一)加强硬件设施建设,优化资源布局,全面消除大班额。
充分考虑普通高中办学效益、学龄人口变化等综合因素,对标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选课选考、走班教学等需要,在充分统筹调配用好用足现有资源基础上,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重点加强两所普通高中普通教室(大、小机动教室)、功能教室、理化生实验室、学生宿舍等校舍资源建设和教育教学设施备标准配置,加快解决资源短缺问题和改善办学薄弱环节。在县第一高级中学新建一栋综合楼和风雨操场,维修教室门窗等。综合采取优化扩增资源、充实师资力量、严格招生计划、严控新生班额方式,确保在2023年年底前基本消除、2025 年年底前全面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纳福街道、高洛街道、县民族中学、县第一高级中学〕
(二)加快示范申报创建,优化办学资源,推进特色化发展。
建立健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申报方案,制定申报时间任务表,落实动态管理,引领推动育人方式改革。学校要加强体育与健康、艺术、写作、科技创新等特色课程建设,创办特色普通高中。学校可以根据上级分配指标,集中开办音乐、美术、体育等特长班。加强学生社团建设,在招生入学、师资建设、培养方式等方面,积极开展活动。结合两校示范领域申报内容,以问题为导向,加大投入力度,补齐办学条件、教师配备、经费保障、教学质量、安全工作、学校管理、资料建设等方面短板,细化工作方案,成立县级、校级工作专班,建立“问题、责任、消号、作风”四张清单,稳步推进“申示”各项工作。通过3-5年的时间使全县普通高中学生超过5500人。学校要加大教研教改和师资培训力度,提升教师课堂教学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申办示范性高中打下坚实基础。确保册亨县民族中学2025年“申示”成功,县第一高级中学2026年成功创办省级民族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民族中学、县第一高级中学〕
(三)实施高中提升计划,健全机制体制,提高教育质量。
1.实行集团化办学,优化管理体系。针对我县普通高中发展存在的优质生源和教师流失比较严重、教师结构性缺编、经费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基础条件相对薄弱、教育质量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明确各部门责任,统筹谋划高中教育发展。以两所高中为集团龙头,分别与部分初中组建集团化办学,实行“一体化管理,分校区办学”,实现扩容优质生源;把未录取兴义一中、五中、八中、十中的初中毕业生报名册亨两所高中的情况纳入初中学校的绩效考核,留住优质生源;制定加强校长、教师队伍专业发展和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任教的办法,激发我县高中办学活力。依托 东部教育协作,在县民族中学开设“惠册班”,由册亨和惠州(惠城)各组建9大学科教师交叉任教(惠州教师以一年为限,连续三年委派支教教师)。加大校级班子、中层干部、专任教师的培训力度,提升校长、中层干部、教师综合管理水平和教学水平,培养后备干部。到2025年,我县高中办学水平显著提升,生源流失现象得到根本好转,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教育质量显著提高。〔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族中学、县第一高级中学〕
2.创新教育教学管理,构建全面培养体系。全面落实“五育并举”,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学校要强化任课教师责任,实行校级班子、行政干部、班主任包保优秀学生制度,确保学生低进高出、高进优出。创新课堂形式,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实现选课、排课、管理、评价等智能化。加强学生发展指导,把生涯规划教育贯穿高中三年教育全过程,做好学生自我认知指导、学业发展指导和职业规划指导等工作,健全指导机制。〔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 县卫健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民族中学、县第一高级中学〕
3.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综合能力。加大教师编制统筹调配力度,配齐配足教师,强化语数外、物理、历史教师队伍建设,确保走班教学质量;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县教师准入、交流、退出机制,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加强教师培训,完善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方式,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重点提升教师新课程实施、教育教学改革、学生发展指导和走班教学管理的能力。办好“普职融通”班。加强内涵建设,争取落实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前瞻性项目、学科发展创新中心、品格提升工程等项目资金。强化结果导向,定期对普通高中建设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做好资金的使用监管和提高效用能力。〔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民族中学、县第一高级中学〕
4.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育人质量。根据省州安排,从2021年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时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启动实施、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制定实施普通高中或集团校教学质量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确保教学质量。两所高中要认真研究制定学校五年规划和年度发展规划,明确学校发展目标,逐项抓好落实。严格执行“制度管人、流程管事、规范管理、精细落实”的管理机制,落实“依章办事、奖惩分明、优劳优酬”的教师激励机制,实现科学、规范、高效的学校管理。学校工作要在稳大局、抓全面的基础上,严格根据新时代教研工作要求,加强对教研组、年级组管理,严把教师备课、上课、作业、评价关,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监督及结果使用,制定教师督导机制和教师教学质量目标责任制,加强质量意识和责任感,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和有效实施。〔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 县民族中学、县第一高级中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册亨县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副组长及成员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建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及高中校长组成,负责统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各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提升的责任,将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资源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研究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完善学校硬件设施建设、软件材料建设和教师评聘激励等相关配套政策。
(二)强化督导考核。把高考综合改革、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资源建设列入对相关部门和学校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内容。定期组织到普通高中学校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强化问责、限期整改。县教育局教研室和普通高中学校负责人要深入课堂,有效指导教师学习新高考理念,优化课堂教学模式、转变教育教学方式,将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建立激励机制。两所高中所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非税收入,按学年足额划拨,确保学校教师超工作量费用按月发放;建立健全普通高中高考奖励制度,县级财政每年预算200万元以上作为高中教育质量提升专用基金,奖励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成效显著的学校和个人。
(四)营造良好环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政策宣传,广泛开展培训,推广典型经验。严禁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及奖惩学校和教师,严禁炒作升学率和高考状元。
附件4
册亨县现代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围绕“四新”服务“四化”,构建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人均教育年限加快提升,按照《册亨县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 2030年)》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施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和改革创新工程,持续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特色发展。加大投入,选址新建册亨县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3000人。到2023年,完成校舍、附属设施、学生实训设备等所有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依托东西部协作机遇和县域主导产业,大力推进校企合作、校校合作、产教融合,创新开办“惠册中职班”,优化专业设置,培育2个在全州有影响力的优势专业,提高册亨职校的适应性和竞争力,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专任教师培养培训,实施人才引进,不断满足职业教育“双师型”专业教师需求,到2025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50%以上,每个专业有1-2名专业带头人,全面补齐职业教育发展短板,册亨县中等职业学校成功创建贵州省中职“强基”学校和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加大中职招生宣传力度,确保实现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愿读尽读”,到2023年,册亨中职学校达到1500人。2025年、2027年、2030年册亨中职校在校生规模分别达到2000人、2500人、3000人。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职业教育扩容工程
1.切实改善办学条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推进中职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区域协同扩容、内涵引领提质。争取资金选址新建1所3000人规模的中等职业学校,2023年9月前投入使用,确保校舍、附属设施、学生实训设备达到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在冗渡镇、秧坝镇、岩架镇、双江镇等乡镇建设种养殖、中草药种植实训基地。〔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2.巩固职业教育地位。加大宣传力度,动员有就读职业院校意愿的初中毕业生全部就读中职学校。实施中职学校“强基”工程和中高职“协同发展”行动计划,统筹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切实推动《册亨县“普职互通”工作实施方案》落地落实,推动册亨县第一高级中学与县中等职业学校“结对融通、学籍互转、学分互认、课程互学”,推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搭建人才成长就学需求的“立交桥”。鼓励中职学校利用优势资源,举办艺术体育特长班。〔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第一高级中学、县中等职业学校〕
3.加大招生工作力度。建立中职学校招生工作考核机制,落实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教育招生部门、初级中学的责任,广泛动员初中毕业生选择就读中职学校,逐步实现中职教育招生在校生数与普通高中数大体相当,为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提供条件。积极动员退役(退伍)军人、农村适龄青年、返乡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社会群体,接受职业教育或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到2027年,县中职学校办学规模达到2500人左右,2030年达到3000人规模,跻身全省60所优质中职学校。〔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各初级中学、县中等职业学校〕
4.支持高职教育发展。鼓励有就读职业院校意愿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积极支持高职教育发展,为优化贵州高等教育结构和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输送贵州发展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贡献册亨力量。〔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县民族中学、县第一高级中学、县中等职业学校〕
(二)实施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
5.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思想政治课程建设,强化专业课程设置,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高尚的人文素养,人人必须掌握专业技能,至少具有1-2项体育艺术方面的特长,形成“职业道德+专业技能+个人特长”的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公共基础课评价和专业技能考核办法,逐步建立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培养“德技双馨、一专多能”的复合型技能技术人才。〔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中等职业学校〕
6.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深化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扎实做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修改工作,抓好教学过程管理和课程资源建设,力争申报立项1-2门省级精品开放课程。加强职业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建立中职学校教师科研制度,注重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实践。积极组织册亨职校参加省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举办“职业教育活动周”等系列活动,制订职业技能大赛激励机制,着力培育学生工匠精神。采取中职高考和“二元制”等方式,千方百计为学生升入高职创造条件,使毕业生升学率2023年达70%以上。〔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中等职业学校〕
7.加强重点专业建设。结合册亨经济和产业发展,紧跟市场需求优化专业设置,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合理定位职校办学方向,科学做好专业建设。建设3个左右专业群(专业方向),设置5至6个专业,重点打造2个左右特色示范专业,做好册亨布依文化和特色种养殖文章,逐渐形成“特色+品牌”效应。〔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中等职业学校〕
8.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册亨职校学校教师聘任兼职制度,依据学生规模及时补充教师,专业课教师招聘实行人才引进,落实学校自主权,支持职校教师和企业高技能人才“双向”交流。鼓励学校探索“自主招聘、自主管理、经费包干”改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外聘教师。强化专任教师培养培训,落实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坚持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实行专业课教师持职业资格证上岗制度,“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50%以上,每个骨干专业有1-2名专业带头人。加强册亨职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册亨职校名师和技能大师的培养。〔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中等职业学校〕
(三)实施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工程
9.推动产教融合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文件,积极探索多元化办学格局,建立健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体制机制,每个专业结对3-5家企业,支持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促进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无缝对接。大力推行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发展模式,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鼓励和倡导商会、企业与职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积极做好学生就业工作,实现互利共赢。依托县职校重点或骨干专业,紧密联系行业企业,建设1个县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动校企共建种养殖示范实训基地,积极发展特色精品农业和观光农业,辐射全县,现代生态农业体系,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帮助群众发家致富。〔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工科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中等职业学校〕
10.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支持职校实施数字化校园建设,促进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全过程,改进教学、优化管理、提升效率。实施“互联网+职业教育”,探索人工智能、5G等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建设智慧课堂和虚拟工厂,推广应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建设一批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现代化。〔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科局、县中等职业学校〕
(四)实施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1.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采取“学历教育+技能提升”方式,在册亨职校办好“乡村振兴专干班”和“村干部学历技能提升班”,重点围绕畜牧、家禽、食用菌、中药材、蔬菜、木材加工、旅游等优势特色产业,针对性地培养技能技术人才。大力支持涉农专业、社会服务专业建设,鼓励册亨职校与农村合作社进行合作,服务农村产业革命,满足服务业发展人才需求,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保障。充分发挥“校农结合”联盟作用,定向定点采购农产品,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稳定市场。〔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中等职业学校〕
12.推进东西部职教协作。加快推进东西部职业教育协同发展,加强与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等东部地区职业院校开展交流,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师资队伍、教学科研等方面深化合作。持续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职业教育培养计划,与东部对口协作城市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采取“2+1”模式合作办学。〔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中等职业学校〕
13.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鼓励册亨职校结合专业建设特点,进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以章程建设为核心的现代治理体系,发挥好工会组织、教代会的作用,坚持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建立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管理的议事决策机制。〔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中等职业学校〕
14.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支持县中职学校利用教学资源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人次达到在校学生人数的50%以上。开展各项培训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向承担培训工作的学校倾斜,学校在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时,向承担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保障其合理待遇。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举办社区教育学校,有效促进社区治理,推动“五个体系”建设。完善职业继续教育,积极开展育训结合,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职业教育体系。〔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中等职业学校〕
15.强化毕业生就业创业保障。加强校企合作,通过订单培养、工学交替等方式,实现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相结合、学生与员工相结合、实习与工作相结合,确保学生毕业后能顺利实现就业创业。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将专业教育和创业教育有机结合,着力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探索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夯实学生可持续发展基础,鼓励职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拓宽就业渠道。着力提高职校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确保有就业意愿脱贫家庭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中等职业学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教育工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册亨县职业教育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职业教育发展工作。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召集,每年召开1次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部署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事项,由县教育局负责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其他有关部门履行工作职责。
(二)落实经费保障。按照省州工作要求落实全日制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确保县级职业教育内涵项目建设、职校实训基地建设、质量年报和办学水平评估、职业技能大赛等工作正常开展。县财政每年安排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切实保障职业教育快速发展。
(三)创造发展环境。建立党政重视、部门支持、行业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发展良好格局。落实领导干部联系职校制度,县委教育工委领导直接联系册亨职校,每年到校调研指导至少1次,帮助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积极宣传职业教育政策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加大典型事例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
(四)严格考核问责。县委、县政府把发展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对县直相关部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和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县教育局要以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子女就学状况、资助状况和就业状况、学生流失率等指标为重点,对县职校加强监测评价,加大督导评估力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把督导结果作为对县职校和相关责任部门评先选优、激励奖惩、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管理权限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5
册亨县师资队伍建设保障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师资队伍建设保障,扎实推进“强师工程”实施,创新供给方式,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人均受教育年限加快提升。根据《中央编办教育部关于推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的通知》(中编办发(2021) 169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发(2018)3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册亨县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 -2030 年》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职工比核定编制,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要求,盘点、收回沉淀在各单位的空编资源,优先用于支持发展教育事业,确保2022年6月底前以学校为单位实现中小学教师编制全面达标,积极探索实施学前教育教职工“员额制”管理,确保学前教育教师达标。落实教职工编制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学生数变化及教学工作需要,适时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动态调整,调整情况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同意后实施。积极探索学校“去行政化”管理、校园长职级制管理,科学规范职业教育兼职教师特聘岗设置。完善教师激励机制,从教师年终目标绩效奖金总额中提取30%用二次分配。推进落实校长教师县域内交流轮岗,促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落地见效。完善教师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教师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年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政策。深入推进“国培计划”“特岗计划”,支持“公费师范生计划”和“农村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严格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
二、主要举措
(一)建立健全教职工编制配备和管理机制
1.强化教职工编制配备。全面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盘点、收回沉淀在各单位的空编资源,优先用于支持发展教育事业,确保2022年6月底前以学校为单位实现中小学教师编制全面达标。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压缩使用编制的非教学人员比例。〔牵头单位: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2.优化教职工编制管理。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动态调整”的原则,每年1月底,县教育局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依据编制标准、上一年9月份班额和生源等情况以及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动态调整,提出调整和补员计划,报县委编办备案同意后实施。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有编不补”和长期聘用代课人员。〔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各级各类学校〕
3.落实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准确盘点沉淀在各级各单位的空编资源,根据学生生源变化、教师自然减员等情况,采取县级统筹、保障急需、动态流转的管理办法,建立县级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将未使用的编制数装入编制“周转池”,针对退休、调出等空出的编制动态纳入编制“周转池”管理。并根据学生数变化及教学工作需要,严格按照师生比,每年初从编制“周转池”里把编制调整到学生数增加的学校,实行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用于保障临时急需和阶段性用编需求。周转池编制的使用,由县教育局提出需求,报县委编办备案同意后精准调剂、有效分配;县人社局依据周转池编制动态调整情况核定岗位设置、有序使用。〔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级各类学校〕
4.积极探索“员额制”管理。在教职工编制缺口较大,无法通过挖潜增编、统筹调剂等方式满足用编需求的学前教育学段和中等职业学校,积极探索“员额制”教师管理改革,按照学校办学规模,根据规定编制标准核定总编制数,将缺编人员纳入“员额制”教师管理,实行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在核准的员额数量内,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程序和办法选拔进入,签订劳动合同,逐年补充学前教育学段和中等职业学校“员额制”教师。实现实名制管理,参照国家和省、州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单列进行岗位设置,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考核评价、培养培训、疗休养、体检等纳入在编公办教师统一管理,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根据合同期限内考核决定是否续聘,符合条件的可从事学校管理工作。到2022年,按标准配齐学前教育教师。〔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级各类学校〕
(二)落实新时代教师管理和评价改革措施
5.落实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机制。加强县域内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在教师编制和岗位核定的总量内,由县教育局根据学校布局调整、办学规模变化、各学段的教育教学任务等实际情况,均衡配置中小学教师资源。优化普通高中教师配备,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选课走班教学的需要。积极引导教师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和延时托管服务,全面推行教师“坐班制”,教师下班时间不得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从严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加强临聘教师管理,原则上不再新增临聘教师,确需新增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招聘、统筹调配,所需人员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核拨,确保临聘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级各类学校〕
6.完善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采取定期交流、跨校评聘、集团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片区)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形式,推进校长、教师县域内交流轮岗,重点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教学点、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制定引导和鼓励教师积极参与交流轮岗的便利和优惠政策,建立交流轮岗保障机制。改善校长教师资源的初次配置和再次配置,在3—5年内实现县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共享校长和教师优质资源。〔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各级各类学校〕
7.健全校长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全面推行教职工岗位管理和全员竞聘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和队伍结构。深化中小学校长、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以县教育局为主的中小学教师管理机制,制定教职工调动、交流任教、教职工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管理、教职工日常管理等方案,完善教师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日常监督管理,完善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制度,以质量、效益为主评定教师、学校绩效,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等不良倾向,促进教师队伍健康发展。建立并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打破教师岗位终身制。探索中小学校长管理“去行政化”,稳步推进校长任期责任制,积极探索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能者上慵者下、动态管理的校(园)长任用机制,教育质量连续2年下滑的学校,根据下滑的程度对校(园)长及分管副校(园)长实行降职或免职,并调离到更需要的学校任教;教育质量持续上升,“能干事、敢干事”的校(园)长及分管副校(园)长,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到更需要的学校,充分发挥校(园)长特长优势。〔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各级各类学校〕
8.优化教师校长选拔聘用机制。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规范教师公开招聘程序,充分发挥同行专家在选拔评价中的作用,选拔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人才充实教师队伍。进一步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措施,充分发挥教师职称和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建立健全教师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教师职称评聘管理。选优配强校长队伍,采取学校内部推选、外部选派、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方式推荐考察。在乡镇学校任职的优秀校(园)长,根据工作需要到城区学校教书或任职的,按程序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不再参与城区学校考调。严格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和任职资格条件要求。加强后备校长培养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纳入后备人才库进行重点培养。〔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各级各类学校〕
(三)建立健全教师专业化发展和激励机制
9.加快推进“强师工程”实施。创新师德师风建设机制,探索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参与师德评价的有效机制,强化师德考核,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县教育局联合相关单位,根据教育整体发展,统筹考虑目前在校生规模、校点布局、现有教师数量和结构,以及生源分布等情况,在核定的编制总数内科学研制中长期教师补充计划。大力实施“特岗计划”,支持“公费师范生计划”,加大中小学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招聘力度。大力支持农村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启动实施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委托省内师范院校,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精准培养本土化优秀农村教师。“十四五”期间培养乡村骨干教师50 人,加大乡村教育带头人培养,培训乡村学校校长、教师500人次。〔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乡村振兴局、各级各类学校〕
10.健全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健全县、乡镇(街道)、校三级教师培训体系,改革培训内容和方式,推进教师培训提质增效。利用国培、省培及州培平台开展骨干培训,落实教师全员培训任务。分类推进职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以及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培训课程资源建设。加快推动研训一体的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发挥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在教师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实施职校“双师型”教师培训计划,提升教师职业能力。“十四五”期间每年培训校长教师4500人次。〔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级各类学校〕
11.加强名优教师校长培养。大力加强学科带头人培养、教学名师遴选和教学团队建设。积极实施中小学骨干教师、名师名校长培育工程,积极申报“黔灵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采取委托培训的方式,培训培养县级以上名师和骨干教师30人以上。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名师占全县教师总量10%以上。建立校长听课评课制度,每名校长平均每周听课评课不少于2课时、每学期不少于40课时, 提升校长指导教育教学的能力。推进中小学“银龄讲学计划”,每年招聘部分优秀退休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讲学,推进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引进更多优秀教师、校长到县开展支教讲学。〔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级各类学校〕
12.完善教师正向激励机制。一是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严格执行教师工资政策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保障教师待遇行政职能,依法依规切实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和职业保障。全面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地方政府保障教师工资责任,按照规定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切实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政策。深入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不断提高补助标准、扩大补助面,以乡镇为单位,按一类、二类、三类边远艰苦地区每月分别给予教师500元、400元、300元补助,建立学校越边远艰苦补助越高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并将公办乡村幼儿园教师纳入生活补助发放范围。二是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正副校(园)长、中层干部和班主任岗位津贴发放激励机制。从教师年终目标绩效奖金总额中提取30%进行二次分配,用于正副校(园)长、中层干部和班主任岗位津贴。加大校(园)长激励关怀力度,结合学校规模、办学效益、贡献程度等因素,对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正副校(园)长,分为3级5档考核发放津贴。根据集团或乡镇(街道)内教学质量达标学校数量,按一定比例从二次分配的目标绩效奖金中列支教育集团总校长、副校长(教育业务办主任、副主任)等管理人员津贴,考核后进行发放。加强学校中坚力量建设,建立中层干部由学校校(园)长聘任机制,结合学校规模、办学效益、贡献程度等因素,对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中层干部,根据考核结果实行级差式管理,发放中层干部岗位津贴,激励中层干部尽职尽责,促进学校健康发展。加强班主任人文关怀,在优秀班主任参加考察、培训进修、学术交流、健康体检、评先评优、提拔任用、核定教师基本工作量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班主任津贴根据学段和班额大小按照160—300元/月的标准从二次分配的目标绩效奖金中列支,由学校考核后发放,切实提高班主任待遇,构建“乐做班主任、争做优秀班主任”的良好氛围。凸显绩效激励的导向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教育系统先进典型,每年教师节表彰一批先进工作者,着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级各类学校〕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直各部门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履行主体管理责任。县教育局要把推进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县委编办、人社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加强新高质量校长教师队伍培养培训工作的相关政策和管理机制,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经费保障。县直各部门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落实依法依规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底线要求,加大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经费保障。统筹安排校(园)长津贴、中层干部津贴和教师培训经费,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按照在职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55%,将教师培训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每年年初下达教育部门用于教师培训。严格落实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宣传引导。建立教师节期间中小学教师队伍优秀人才表彰长效机制,加大中小学教师队伍优秀人才表彰力度,每年表彰一批在教育教学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优秀人才,树立典型,展示中小学教师队伍优秀人才风采,激发中小学教师队伍工作热情和奉献精神。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宣传中小学教师队伍优秀人才的典型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优良传统,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教育人才建设工作,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监督问责。强化教育督导,将高质量校长教师队伍发展纳入对县直各部门和乡镇(街道)督导评估内容,将督导结果作为考核各级党委政府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对履职不力的乡镇(街道)、部门和学校强化问责、限期整改,确保高素质专业化校长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培训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6
册亨县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相关人员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行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能力,实现“人人职教、个个就业、家家富裕”,促进人均受教育年限加快提升,按照《册亨县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构建以职业教育为主体,各相关部门和行业企业协同联动的技能学历双提升教育培训体系。到2023年,全县15-59岁未上学劳动者接受“学历技能双提升行动”累计达到3000人;到2025年,未上学或初中以下低学历劳动者接受“学历技能双提升行动”累计达到6000人。到2030年进一步巩固学历技能双提升成果,15周岁以上文盲率降低到3%左右。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培训原则。按照各行政村(居)未上学劳动者的文化水平、经济发展程度、产业分布和存在突出问题等实际情况,做好培训对象的分类,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特色培训,把专业和课程落到实处。
(二)注重实效,方便开展原则。尊重未上学劳动者意愿和需求,设立流动课堂,采取入村(居)就地培训,交叉巡回授课等贴近群众、方便群众的培训方式,将培训重心下移,为群众提供良好的上门培训服务。
(三)上下联动,点面结合原则。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培训工作专班的统一安排,以县中等职业学校为依托,发挥学校各涉农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的技术优势,上下联动,以点带面,整村推进,促进未上学劳动者教育培训工作扎实开展。
(四)长短结合,灵活高效原则。长训短培相搭配,灵活运用各种培训方式,注重实际操作,丰富培训内容,活跃培训形式,保证培训取得实际效果。
三、主要举措
(一)明确培训对象
1.由县统计部门对接上级统计部门提供全县15-59周岁未上学劳动者信息名册,为开展职业教育学历技能双提升工程做好人员信息保障。〔牵头单位:县统计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由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统筹,组织公安、教育部门对照信息名册,对辖区内15-59 岁未上学劳动者开展信息比对、摸排走访,进一步摸清此类人员联系方式、居住、务工、身体健康等情况,为制定教学培训计划奠定基础。〔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
(二)分类开展文化知识培训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全县中小学教师、农业、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及政府工作人员开展文化、政策、法律、技能等知识培训工作。
1.组织开展文化课程教学。针对15至59岁具有劳动能力但文化素质较低的未上学劳动者,依托新时代农民讲习所、乡镇中心校、乡村夜校、教学点等平台,广泛发动中小学教师、驻村干部、大专院校学生志愿者等,开设通识文化课程,对学员进行读、写、算等教育培训,使他们能认识生活中的常用汉字,会写日常使用便条,掌握基本文化常识,提高融入现代社会生活的能力。〔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2.推广及规范使用普通话。依托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广泛发动农村懂当地民族语言的中小学教师、大学生志愿者等双语人才,开设普通话课程教学,继续对有汉语言障碍的少数民族群众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普通话专项培训,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劳动力普通话交流运用能力。〔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乡村振兴局〕
3.融入思想政治课程教学。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培训,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引导群众牢固树立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和艰苦奋斗的作风。〔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乡村振兴局〕
4.强化政策法规学习运用。加强对党和国家乡村振兴各项方针政策的培训,特别持续加强对与脱贫群众息息相关的就医、资助、务工、子女就学等强农惠农政策宣讲;以社会治安、土地承包、交通安全、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培训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搞好法制宣传,增强学员通过法律手段正确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维护利益、化解矛盾的观念。〔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局、县人社局〕
(三)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在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下,统筹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等部门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由县中职学校具体实施,组织教师开展培训工作。继续实施农村主要劳动力“全员培训”工作。围绕“一乡一特、一村一品”和“一坝一业”,采取“短期集中培训+长期跟踪培养”的培训方式,大力开展符合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的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销售、乡村旅游等职业培训;按照“先富带后富”的基本理念,基本形成“教育培训+创业服务+政策扶持+带动致富”的“四位一体”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模式;以产业划分为依据,初步区分未上学劳动者个性化和匹配地方产业发展需求,为学员规划技能培训路线。采取职业学校+部门送教下乡、在田间地头、工厂车间开展短平快实用技术培训等方式,帮助更多学员掌握当地农业产业发展需要的种养殖技术和配套的农业产业初加工技术。根据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四化”需求,积极推动学员走技能就业、技能成才、技能致富之路。〔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县工科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健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中职学校〕
(四)科学设置培训专业。重点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设置种植(含园林、林下种植)、设施农业、养殖(含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服装设计与制作、家用电器实用技术、农村经营管理、餐饮、计算机及应用技术、法律法规和公民道德实务常识、语言交际艺术、电子商务、刺绣、蜡染、家政、环卫等专业或相关专业,并结合地方产业发展实际实行动态调整。〔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县工科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健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中职学校〕
(五)切实加强教学管理
1.多方合力开展招生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筹,各行政村或社区服务中心为招生主体单位,县中职学校等相关学校积极配合,组织村干、网格员、教师等人员进行招生,并做好培训场地安排、培训学员的考勤与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严格学籍管理。所招收学员由县中职学校统一录入全省中等职业教育非全日制招生系统,实施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中职学校〕
3.合理安排教学。合理安排教学时间,根据学员生产经营实际和农时季节特点组织教学,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交替进行,农忙时多实践指导生产,农闲时多安排理论教学。注重学员职业能力形成的逻辑性、衔接性和整体性,使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紧密结合,并保持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连贯性。〔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县工科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健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中职学校〕
4.采取灵活的学习形式。要采取集中与分散、线上与线下、课堂与现场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学。由县中职学校制定学习和培训计划,各部门按分工负责实施。每班每月集中授课1次,每次集中授课1天(8学时)或每年每班集中培训(学习)不少于两次,每次不低于120学时。采取面授、自学及线上培训相结合,自学课时原则上不少于集中授课课时,集中授课部分课时可采取线上教学进行,自学课时和线上教学课时总时长不低于360学时,确保培训质量。要完成规定的作业(实操),否则不得参加考核,课程考核合格后可获得毕业证书。否则不得参加考核,课程考核合格后可获得毕业证书。相关课程资源可在贵州省社区教育学习平台一乐之学习网获取,学员可在线注册,通过PC端、小程序、微信公众号多终端实现平台上所有教学资源免费学习,也可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中央农广校学习网)等资源平台获取相关课程资源。〔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县工科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健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中职学校〕
5.学制安排。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员,基本学制为1-3年。高中毕业学生就读学制为一年,初中毕业学生就读学制为三年。〔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中职学校〕
(六)明确考核程序
1.文化课由县教育局统筹组织教学和考核,制定学员的文化课考核标准,学员能够看懂浅显易懂的报刊、文章,能够进行简单的记账演算,能够书写简单的应用文的能力,能够识别公共场所各类标识含义,掌握婚姻、教育、合同等常用法律法规及惠民政策,能够使用常用智能设备进行沟通交流及简单交易。专业技能课由县中等职业学校负责组织教学和考核,考核标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学员能掌握自己从事的生产或通过培训后拟从事工种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要求等基本就业能力。〔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中职学校〕
2.学员取得了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可向学校申请相关专业课程免修或免考并获得相应的学分,具体规定由县中职学校制定。〔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中职学校〕
3.学员在参加相关各级各类竞赛并获得奖励,以及在工作岗位上通过发明创造、技术创新等为企业带来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学分,具体规定由县中职学校制定。〔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中职学校〕
4.对具有两年以上从事与就读专业基本对口的岗位工作实践的非全日制学员,承认其职业经历,可不再安排顶岗实习。〔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中职学校〕
(七)毕业与结业
1.学员完成学业并达到以下要求,准予毕业,发由州教育局验印的非全日制学历毕业证书:(1)思想品德评价合格; (2) 在修业年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 (3) 修满学时,提前达到毕业标准的学员,可申请提前毕业。〔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中职学校〕
2.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修满规定学时的学员,发给结业证书。对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的学员,学校应当发给学员写实性学习证明。〔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中职学校〕
3.学员毕业后,由县教育局统一将学员有关信息报县公安部局,公安部门负责更新户籍档案信息。〔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公安局、县中职学校〕
(八)稳步做好社会人员、在职人员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办好国家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册亨教学点,鼓励社会人员、在职人员通过成人高考、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和开放教育等提升学历。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学习形式,采取适合成人、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对社会人员、在职人员高等学历提升搭建平台。〔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民族中学〕
(九) 明确启动实施阶段
2021年作为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工程启动年,并组织学员开展教学培训活动。将2022-2025 年作为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工程实施阶段,完成15-59岁未上学劳动者教学培训任务;将2025-2030年作为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工程巩固阶段,进一步巩固学历技能双提升成果。〔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册亨县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副组长及成员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工科局等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及中职校长组成,负责统筹推进工作。领导小级下设培训工作专班及培训工作小组。培训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办牵头,县教育局、县人社、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和县中职学校、全县中小学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培训工作组织领导,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和师资安排,统筹解决全县中小学、县中职学校、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等部门技术人员深入乡村、农户开展技能学历双提升工作的交通、伙食等补助,并将教师参与相关工作纳入教师工作量,确保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培训工作小组由县教育局牵头,工作人员由县各有关学校、县农业农村、县林业局等部门技术人员、村居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培训计划、教学计划制订、培训学员学籍建立、课程教学组织与考核发证、与各行政村教学点对接,做好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授课教师根据需要由培训工作小组面向县中职学校、全县中小学校、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等部门择优聘用。
(二)加强经费保障。中职非全日制学历培训经费由县级财政拟按完成培训1人拨付1500元费予以保障;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由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并建立健全经费预算、使用监督等制度,稳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和保障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督查室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工作定期开展督查,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及时推广经验、分析问题、改进工作,确保技能学历双提升工作取得预期效应。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县教育局要明确专人负责技能学历双提升工作信息报送,向州教育局和县人民政府报送每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四)加强宣传引导。面向农村及全社会广泛开展技能学历双提升行动工作的宣传,倡导全民终身学习理念,树立学习典型,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和推广方法,推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
附件7
册亨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完善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推动册亨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人均受教育年限加快提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1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21〕1号)精神,按照《册亨县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省、全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依法督导和围绕中心、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的基本原则,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建强督学队伍、落实条件保障为突破口,提升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县有关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为学校)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合力促进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成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督政方面,建立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的教育督导机制,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学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省、州规范要求,建立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督导的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依法依规办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评估监测方面,建立教育督导机构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为改善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学校工作、提高教育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二、优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
(一)调整充实督导领导体系。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县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同志任主任,县政府办联系教育工作的副主任、县教育局局长、总督学(正科级督学)、县委组织部1名副部长和县委宣传部1名副部长任副主任。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科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审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市监局、县税务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承担日常工作。〔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等相关部门。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强化教育督导机构职能职责。县政府设总督学(正科级督学)、副总督学(副科级督学),直接负责教育督导具体工作落实。配齐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督导任务的县级教育督导机构工作力量。强化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建设,使其更好承担教育督导事务性工作。强化政府教育督导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健全机构设置,充实教育督导力量,确保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等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全面落实教育督导机构法定职能。全面落实教育督导机构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高效落实国家、省、州、县部署的教育督导工作任务,高质量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督导工作。按照教育督导机构归口管理职能,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评估监测职能统一划归同级教育督导机构。建立教育督导长效机制,实现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坚持开展每年1次综合督导和根据需要的专项督导工作,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诊断分析,提出整改工作意见,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整改工作任务。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重大事项和督导结果要向州级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及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四)完善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制度。制定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程,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育督导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部署教育督导工作,决定当年教育督导工作重大事项的公布、运用。承担省、州对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自查、迎检、整改和复查等工作;参与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职责综合督政。向州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报告县教育督导机构的年度工作计划、重大事项和督导结果。比照州级做法,健全相关工作制度。〔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及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完善教育督导运行机制
(五)加强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评价,重点督导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教育决策部署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办学标准执行、教育投入和经费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及待遇政策落实、重大教育工程项目实施、校园安全等情况,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组织开展教师学生减负、教师违规补课、民办学校招生收费和教学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学生安全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专项督导,及时开展重大教育突发事件督导。〔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六)加强对学校的督导。根据国家、省、州的政策和标准,建立完善学校督导评估制度,引导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对学校开展经常性督导,重点对学校依法规范办学、落实立德树人和“五育并举”、提升教育质量等情况实施督导。主要包括党建及党建带团建队建、教育教学、师德师风、教育收费、安全稳定、办学行为等。完善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切实落实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科学划分督学责任区,选派督学对责任区开展常驻式督导。挂牌督学对指定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得少于1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挂牌督学常态化督导结果作为对学校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定期督导评估制度,开展学校校(园)长任期内履职评价,原则上,学校校(园)长在一个任期结束时,要接受1次综合督导。加强对民办学校全方位督导,切实规范办学行为。〔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团县委、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七)完善教育评估监测。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的评估监测制度,把督促学校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办学条件改善等作为评估监测重点,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义务教育各学科学习质量、普通高中办学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服务地方经济能力评估。重点推进全县整体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健全教育评估监测制度和工作规范,加强教育评估监测结果应用,切实提高教育评估监测实效。〔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八)改进教育督导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教育督导工作,探索“互联网+大数据”督导方式,利用金州教育督导信息平台,推动全县信息技术和教育督导深度融合。坚持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过程性督导与结果性督导相结合、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统筹管理,科学制定督导计划,控制督导频次,避免给学校增加额外负担,促进教育督导提能增效、提质减负。〔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
(九)完善督导报告制度。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开展督导工作,均要形成督导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扩大教育督导社会影响。〔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宣传部〕
(十)规范督导反馈制度。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时召开会议反馈或下发书面通知的形式向被督导单位反馈督导结果,逐项反馈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十一)强化督导整改制度。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根据督导结果,督促被督导单位及时整改督导发现的问题,被督导单位对反馈的问题认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教育督导机构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下发督办单,被督导单位要针对反馈问题全面整改,整改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十二)健全督导复查制度。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建立督导事项“回头看”机制,实施“销号式”管理,对整改情况及时跟踪督办和复查,确保整改落到实处,防止问题反弹。被督导单位的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被督导单位落实整改意见,跟踪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十三)落实督导激励制度。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要对教育督导结果优秀的被督导单位及有关负责人进行表彰,将教育督导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等方面的参考内容。〔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四)严肃督导约谈制度。对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各级党委政府教育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教育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教学质量下降,安全问题较多,督导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或拒不接受教育督导的被督导单位,由县教育督导机构会同县纪检监察机关、县委组织部门对被督导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作出书面记录并报送被督导单位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作为政绩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委组织部〕
(十五)建立督导通报制度。对教育督导发现的典型经验和工作亮点,进行总结推广和通报宣传。对教育督导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或没有完成整改落实任务的被督导单位,由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将教育督导结果、工作表现和整改情况通报其所在地党委、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建议其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当年不得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委组织部〕
(十六)健全督导问责制度。整合教育监管力量,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审批、处罚、执法的联动机制。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不合格,阻挠、干扰和不配合教育督导工作的被督导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约谈、通报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追责。对民办学校存在此类情况的,依法督促学校董事会撤换相关负责人。对教育群体性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因履行教育职责严重失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涉校事件,威胁恐吓、打击报复教育督导人员的被督导单位,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于民办学校存在此类情况的,审批部门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督学在督导过程中,发现违法办学、侵犯受教育者和教师及学校合法权益、教师师德失范等违法行为的,涉嫌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督导问责和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及相关部门〕
五、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和管理
(十七)配齐配强督学队伍。完善专兼职督学选聘标准,从讲政治、敢担当、懂教育的优秀公务员、校长、教师和其他专业人才中遴选专兼职督学。根据工作需要,县级督学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1名,县直学校1名。县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从基础教育领域聘用兼职督学从事教育督导工作,县级兼职督学按与学校数1∶5的比例配备,对学生数较多的学校按1∶1的比例配备。选聘退休人员要符合督学基本任职条件和退休时间不超过2年且身体健康等要求,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兼职督学总数的20%。结合教育督导职能和当前实际,依据“择优遴选、分类聘任、动态管理”的原则,设置相关领域的教育督导专家库。教育督导专家参照兼职督学管理,定期遴选聘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八)提升督学专业素养。建立健全督学培训机制,将督学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师培训计划,每年培训不少于40学时。要把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和督学从事教育督导的工作量和业绩纳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参加岗位履职培训学时等同计算为教师继续教育学时,为督学专业化发展搭建成长阶梯。围绕教育督导领域重点问题和实际工作,加强教育督导科研和交流,提升督学队伍整体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九)健全督导考核评价制度。结合督导工作实际及督学履职情况,研究制定专兼职督学考核评价办法,细化考核要求。定期开展督学实绩考核。对认真履职、成效显著的督学,在每年教师节表彰时按照一定比例纳入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表彰或奖励;对优秀教育督导人员在职称评审时予以倾向。严格实行督学退出制度,对因年龄、身体、履职等原因不适宜担任督学的,及时予以解聘。公开挂牌督学的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六、健全教育督导保障机制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将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改革合力,建立教育督导改革会商机制,研究解决机构设置、队伍建设、条件保障和制度建设等重点难点问题。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确保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十一)加强督导法治建设。依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等督导规定,强化程序意识,细化工作规范,完善督导流程,使教育督导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工作都有章可循。〔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及相关部门〕
(二十二)落实督导条件保障。县财政局要把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优先安排划拨教育督导经费,支持教育督导机构开展督政、督学和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工作。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由教育督导机构统筹使用。参照省、州出台的有关督学工作待遇规定,制定册亨县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和专兼职督学、挂牌责任督学因教育督导工作产生的通讯、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标准,保障完成教育督导评价、督学培训、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等任务。县、乡(镇、街道)两级人民政府(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学校要在办公用房、相关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教育督导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优先安排落实教育督导队伍人员编制,落实督导人员职级待遇,为建立专业化督导队伍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十三)抓好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加强对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将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落实本实施方案情况列入县对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县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附件8
册亨县借助高校资源支持基础教育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重大部署”,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州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充分利用高校资源支持我县基础教育工作,推动册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册亨县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充分利用高校智库引领,采取“教学技能扶助,教师培训培养,研学营地共建”的原则,借助大学汇聚优质高校专家资源和基础教育资源,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采用“线上辐射与线下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构建“高校、地方政府与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培养以现有的研学营地、博物馆、种养殖基地、产业园区等地方特有资源,为高校师生提供实习、研究基地;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积极开展后备干部、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科研人员的培训培养,提高我县高层次管理人才和科研人才;为高校实习生提供实习基地,补齐教育人才短板;采取委培等方式,培养本土人才,主动联系高等院校,对我县教育后备干部、省级名师骨干教师、省级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教学科研人才的培训培养,推进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举措
(一)建立健全高等教育支持下的教育发展体制机制。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县域教育实际情况,主动与兴义师范学院、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医科大学等高等学校对接,建立结对帮扶关系。每年委培地方急需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选派教研能手干部到我县学校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利用高校资源加强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每年培养校长后备干部。同时,将以上学校作为我县教师培训基地,每年分批分期对教师进行教师技能提升培训;将县城内册亨县民族中学、册亨县第一高级中学、册亨县第二中学、册亨县第三中学、者楼中学等学校作为高等教育学生教学实践实习基地,高校每年选派优秀毕业生到学校开展实习实训;确立册亨县民族中学、第三中学、实验小学等学校为高等教育的研学基地,结对高校每年到研学基地开展1-2次研学活动,促进基础教育的发展。〔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
(二)努力创建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平台。依托本科教育、高职专科、开放大学的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激发学院建设发展的内生动力的契机,畅通中、高职通道,根据学校发展特色,建立高等教育毕业生教学实践实习基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培养具有专业技能与工匠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发展。结合贵州省和黔西南州重大战略和新兴产业、重点研发计划和科技项目,抓住高校与行业、企业、社会的联动发展,打造现代山地农业、新型工业、民族建筑、山地旅游、民族医药、山地康养等研究中心等,构建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服务平台的机遇,大力打造我县中等职业教育,设置相应专业,引进相应专业教师和设备,畅通中、高职通道,依托省内外高职院校,依据学生规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职校教师技能培训。依托清镇职校城、兴义职院、惠州中高职学校,建立健全中职教师提升行动计划和补充机制。到2025年,实现册亨中职办学水平达全州中等水平。同时,通过对口专业提升培训和考核,让更多优秀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员到高等职业学院学习和深造。〔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文旅投集团〕
(三)充分发挥高等教育在教育战略中辐射引领作用。根据高等教育“地方性、民族性、师范性、技能型”三性一型特色建设标准和要求,辐射、引领基础教育改革,通过与高等学校达成结对帮扶,依托贵州民族大学或其他高等院校特色专业,结合册亨农业特色资源,坚持农产品市场导向,建立各类药材水果种植、水参养殖基地,优化科研成果转向实践途径。进一步挖掘册亨布依民族文化元素,建立布依农耕教育研学基地,传承民族文化,打响“布依”名片,提升城市品牌,探索基础教育创建“优质”学校,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之路。(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农业局、县农林投集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册亨县加强与高校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副组长及成员由县委宣传部、财政、教育、人社、发改、城建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负责统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负责推进与高校协同发展工作,深入研究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完善制度建设、软件材料建设和相关配套政策。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发力,全面促进与高等学校协同发展。县委宣传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高校服务地方经济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县委编办、县教育局要指导各学校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工作。发改局要将与高校对接相关工作纳入我县发展规划。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主要制定与高校协同发展方案,指导做好中小学教师人才引进、使用和退出管理工作,推进基地建设、研学规划、实践实习安排。县农业局要与高校对接我县农业经济情况。县财政局要加大财政投入,确保经费有限安排。
(三)保障经费投入。县财政局要进一步增加对高校支持基础教育工作资金投入力量,重点支持委培重点专业高校毕业生、教师及后备干部以及创建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平台,统筹教育发展基金用于支持教育内涵发展,强化资金使用效益,将项目实施推进与绩效评价挂钩。
(四)强化督查问责。实行经常性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相结合,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切实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强化结果运用,督导结果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
主办: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册亨县者楼街道拥军路43号
网站标识码:5223270006 黔ICP备190113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