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对政协册亨县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
文号 | 发文日期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韦正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打击非法捕杀、贩卖、食用野生动物专项行动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坚持以疫情防控常态化推进为契机,深入抓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我局同县市监局组成专项工作组,开展打击非法猎捕、贩卖和食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一、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张贴宣传标语,利用赶集和集中宣传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政策解读和普法宣传,增强社会公众抵制捕杀和非法贸易、摒弃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2020年以来,专项工作组已开展宣传50余场次,张贴宣传标语5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宣传手册5000册。
二、在重点运输路线和交通要道设卡,加强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运输查缉工作。
三、定期不定期对农贸市场、酒店、餐馆等重点场所进行严格清查和排查工作,同时做好养殖场、野生动物繁殖、栖息地等重点场所和区域非法捕杀、贩卖野生动物的案件查办工作,构成刑事犯罪的,交由县森林公安及时侦办。
四、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继续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就帮助养殖户产业转型、弥补损失。目前已完成全县12户食用野生动物养殖转产、移交事宜,应发放产补助资金284.012万元,现已发放补助资金198.67万元,余下补助资金待省级资金全部拨付后发放。
五、公布举报电话,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违法犯罪线索。
册亨县林业局
2020年10月13日
主办: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册亨县者楼街道拥军路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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