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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财政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册财议复〔2023〕10号)
  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1-04 15:17:26    文章字号:   


王仕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乡村振兴示范点江见村路灯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农村亮化工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该项目是2023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项目之一,该项目资金8万元已下达至冗渡镇,资金文件文号为:册财行〔2023〕151号,名称为《册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册亨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的通知》。


册亨县财政局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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