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册亨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文号 | 册府办发〔2024〕17号 | 发文日期 | 2024-06-28 | ||
发布机构 | 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是否有效 |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黔西南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黔西南府办发〔2020〕26号)等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册亨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承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评估,将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同时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黔西南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册亨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附件
册亨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责任单位 |
预计完成时限 |
1 |
《册亨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5年度)》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4年12月 |
2 |
《册亨县2024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4年12月 |
3 |
册亨县2024年健康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卫生健康局 |
2024年12月 |
4. |
册亨县县城公(廉)租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制定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2024年12月 |
主办: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册亨县者楼街道拥军路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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