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册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册亨县2024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册府发〔2024〕4号 | 发文日期 | 2024-03-29 | ||
发布机构 | 册亨县人民政府 | 是否有效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册亨县2024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册亨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册亨县2024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第一章 序 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等文件精神,推进我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际,特制定2024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一)方案编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
2.《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4号);
3.《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
4.《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
5.《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
6.《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3)10号)
(二)方案编制因由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脱贫县延续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文件精神,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明确纳入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的精准度和使用效益。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依据现行涉农资金渠道,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机制,积极探索涉农资金整合的有效途径,实现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投入科学、安排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目标,为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方案编制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县人民政府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统筹整合中央、省、州、县四级安排的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是坚持规划引领。依托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十四五”规划,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聚焦“两业”(产业、就业)、聚焦“两类人员”(脱贫监测户、边缘户)、聚焦易地扶贫搬迁后继产业扶持,巩固提升脱贫质量,防范疫情防控阻击战后因病致贫返贫,全面巩固脱贫成果,以规划引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安排使用。
三是坚持集中使用。实行“资金计划到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与“进度拨款”相结合拨付资金方式,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新格局,对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应打破归口管理界限,资金投入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方式转变,按照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求,统筹安排,重点集中投入,把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紧密挂钩,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坚持合理分配。资金安排要充分考虑巩固拓展出列的贫困村、脱贫人口、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状况等因素,合理整合安排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五是坚持高效安全。涉农资金使用要严格项目申报管理,全面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
六是坚持精准调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相关部门要超越部门利益,强化责任担当,精准指导、积极推动资金整合工作。
七是坚持规范运行。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强化制度建设和运行监管,把控薄弱环节和风险点,确保安全规范、高效透明。
八是支持提前实施。支持为实现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期间提前安排建设的项目,对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要,在乡村振兴期间安排实施的产业、进户路(连户路、入户路)类项目给予“先建后补”方式支持,纳入本方案计划整合资金安排,直接按照原立项计划实施项目。
第二章 目标任务
(一)年度目标任务
继续加大农业现代化建设,持续推进已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改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防范因疫情致贫返贫,确保全县已脱贫19396户82150人不出现大规模返贫致贫,74个出列村出列成果有效巩固,产业和乡村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拓展,全面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项目建设目标
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严格从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择,主要考虑农村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等巩固脱贫成效的项目以及巩固成果村、重点推进村、城乡融合村的提升工程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增加农户收入,促使已脱贫农户收入稳步增长,边缘户总体收入得到较大提高,确保脱贫户不返贫、边缘户不致贫。
(三)资金整合目标
2024年我县拟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规模26880.55万元。整合后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发展、其他农村环境改善类三方面,解决我县2024年巩固脱贫成效资金缺口,为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资金保障。
第三章 工作措施
(一)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办公室具体负责涉农整合资金方案的编制上报,解决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县财政局配合项目主管单位做好对项目实施单位的技术指导、资金监管,按时统计好整合涉农资金相关数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批复后,要加快组织实施,按要求严格执行相关项目实施规定,并收集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及时进行报账。
第四章 项目建设
按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和推进乡村振兴年度目标任务,因地制宜确定具体整合涉农资金项目。主要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发展和其他类三方面的项目,2024年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共120个,计划整合资金26880.55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42个,投入资金7659.31万元;产业发展类项目73个,投入资金16556.41万元;其他类项目5个,投入资金2664.83万元。
第五章 整合资金
(一)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2024年,我县计划整合中央涉农资金26880.55万元,其中:整合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6370万元,整合林业发展资金123.55万元,整合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资金387万元。
(二)项目计划总投资情况
2024年,我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项目计划总投资26880.55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计划投资7659.31万元(占整合总投资额28.49%);农业产业发展类项目计划投资16556.41万元(占整合总投资额61.59%);其他类项目计划投资2664.83万元,(占整合总投资额9.91%)。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涉及部门、乡(镇、街道)要统一思想认识,把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和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抓实。县整合办每月对整合涉农资金推进情况进行调度。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各部门职责开展工作,指导好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项目实施、项目进度检查督导、验收,县整合办牵头会同县直相关部门根据《贵州省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及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开展绩效考核。
(二)做好基础工作
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在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上充分用好用足中央、省、州政策。一是充分利用中央、省、州给予的保障和授权,积极主动与省级相关部门对接,争取更多的支持,力争上级的分项补助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的平均增幅;二是全面盘活存量资金,在全面清理甄别存量资金基础上,通过收回指标、冲减结余、清理往来款项、盘活部门结余等方式,履行相关程序后,清理消化历史旧账,盘活后的存量资金用于弥补资金缺口。
(三)强化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册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确保“统、用、管、评”有规可循、有法可依。一是要指导各乡(镇、街道)完善切实可行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规划》,并做好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以规划引领资金统筹整合。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不一致的,以总体规划为准;二是要依据总体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资金整合方案;三是要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动态项目库;四是建立正负面清单制度,对正面清单中整合支持的重点支出,作为财政资金整合投入的重点,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事项,不得纳入统筹整合资金范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
结合册亨县脱贫攻坚实际,项目管理和实施部门应加强实施的财政整合资金项目督促指导和项目进度调度,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整合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县整合办牵头对整合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形成项目管理到人,检查和监督到人,责任追究到人的项目管理监督机制。
(五)全面推行公开公示
县级各有关部门应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电视等公开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施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六)强化绩效评价
由项目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对实施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县整合办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主要评价项目库建设和执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使用成效、精准使用情况、机制创新、违规违纪等内容,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以及次年安排资金的依据。对统筹整合项目工作开展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在分配整合涉农资金时给予优先考虑和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其他相关要求
该方案可作项目立项批复使用,相关实施方案批复由县级相关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批复。
附件:1.册亨县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2.册亨县2024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
目建设计划表
附件2:册亨县2024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计划表.xlsx
主办: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册亨县者楼街道拥军路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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